•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0010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9
  • 公开日期:2021-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梅田湖镇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3-09 00:00
浏览量:1 | | | |

梅发〔2021〕4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梅田湖镇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建设美丽梅田湖,激励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度村(社区)、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卢琼任组长,毛振华、周伟、付拥良、王淑文任副组长,毛良亮、陈传军、吕剑廷、鲁锐、文立志、蔡祺霖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评办),负责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王淑文兼办公室主任,薛莲、王晗、周舟为办公室成员。

二、考评对象

(1)10个村、2个社区

(2)5个内设站所和7个派驻部门单位

三、考评内容

镇综合绩效考评总分1000分,由指标考核、工作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分值的 90%,10%。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工作评价100分由领导评价和互评两个部分(各占50%)组成,领导评价由镇考评办年终组织全体党政负责人对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进行测评,互评由镇考评办组织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

四、考评办法

1、制订方案。本文件下发后十个工作日内,各线分线指标考核评分办法由分线负责人审核后,报镇考评办审定备案。随后予以印发,被考评单位要及时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2、日常评估。各线要对被考评单位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以“四不两直”方式掌握情况为主,掌握情况务必全面、真实、准确,镇考评办不定期对各线考核台账进行抽查,对被考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并通报抽查和督查情况。

3、年终考评。12月底,各线将年度考评计分结果及依据(必须分线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镇考评办,由镇考评办进行复审,并汇总后报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评纪律

1、不得以考评名义,在被考评单位就餐,索拿卡要。

2、不得以考评名义,违反规定对被考评单位资料、台账、宣传提出繁琐要求,增加被考评单位负担。

六、考评结果运用

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以镇党委、政府名义通报,并在三级干部会上表彰,考评结果实行“三挂钩”。

(一)与评先评优挂钩

所有被考评单位按年终考评得分多少由高到低评选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按得分情况推选部门单位负责人申报县政府嘉奖,对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并取消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各分线表彰项目以分线考评得分由高到低评选先进单位。

(二)与绩效工资挂钩

1、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与年终考评得分直接挂钩,

排名1-6名的,按100%发放。排名最后一名且得分低于800分的,按80%发放,其余按90%发放(如上级有发文明确,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2、各部门单位有财政拨款支持的,排名最后一名且得分低于800分的,按80%拨款。

(三)与问责处理挂钩

各被考评单位得分低于800分的,由党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两年被诫勉谈话的,将对班子进行改组,对县直派驻部门单位,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评结果,连续两年被诫勉谈话的,建议将其主要负责人调离。

附件:1.梅田湖镇2021年村(社区)千分制考核计分办法

2.梅田湖镇2021年部门单位千分制考核计分办法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梅田湖镇2021年村(社区)千分制考核

计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党务工作(190分)

1.党建工作(80分)

2.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含文明创建)(30分)

3.统战工作(20分)

4.治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40分)

5.党管武装(20分)

(二)乡村振兴工作(210分)

1.人居环境整治(50分)

2.环保专项整治(30分)

3.森林资源保护工作(10分)

4.村建、国土管理工作(30分)

5.美丽乡村建设工作(50分)

6.脱贫攻坚工作(40分)

(三)综治维稳工作(100分)

1.综合治理及民调工作(40分)

2.信访工作(40分)

3.禁毒工作(20分)

(四)安全生产工作(80分)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20分)

2.校车安全工作(20分)

3.水上交通安全(10分)

4.道路交通安全(20分)

5.食品、药品卫生监督(10分)

(五)农业农村工作(110)

1.种植业生产工作(30分)

2.养殖业生产工作(20分)

3.惠农政策落实工作(10分)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分)

5.村级财务管理工作(30分)

(六)社会民生工作(120分)

1.人社工作(含就业、医保、农保)(50分)

2.民政工作(含退伍军人工作)(30分)

3.卫生、计划生育工作(30分)

4.教育工作(10分)

(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90分)

1.农村公路建设与路长制工作(20分)

2.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工作(40分)

3.河长制工作(30分)

(八)工作评价(100分)

1、领导评价(50分)

2、互评(50分)

二、加扣分项目

(一)飞地招商:村(社区)引进入园项目,每个加计10分。

(二)争项争资成效显著,引资额达到5万元(需县认定纳入乡镇争项争资范围的省市项目)的加记2分,超过部分按照每多1万元加计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三)创市级以上现场或得到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的,每个加记10分,创县级现场或得到县级表彰、荣誉的,每个加记5分,创镇级现场或得到镇级表彰、荣誉的,每个加记2分,同一项工作创建市、县、镇现场的或得到市、县、镇级表彰、荣誉只加最高分。

(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处理到位的每个项目加5分,接受任务推诿扯皮,完成不及时或完成效率不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五)镇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每获通报表彰一次的村、社区加计2分,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六)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2分,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七)以上加减分项目,在各线考核中已经加减分的不重复加减分。各村、社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交分线负责人确认以后,向镇考评办提供加分依据。


附件2

梅田湖镇2021年部门单位千分制考核

计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本部门职能工作

1

按照本部门上级主管单位目标考核细则执行

500

2

党建工作

100

3

宣传意识形态工作

100

4

党风廉政建设

100

5

村(社区)联点工作

100

工作评价

6

整体工作评价

100

二、加扣分项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1)凡出现信访问题且没有及时协调处理到位的每次扣5分。

(2)本站所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绩处分的,一人次扣10分。

(3)对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没有按要求落实的,每件扣5分。

(4)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2分;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被考核部门向镇考评办提出书面意见,经考评办征求分管负责人意见后,报考评领导小组批准,可少扣或不扣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