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4504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02
- 公开日期:2020-09-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0〕1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禁捕退捕“回头看”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禁捕退捕工作社会关注度极高,近期负面舆情相继发生,8月26日,岳阳市纪监委检查组对我县捕捞渔民进行暗访,暴露出了禁捕退捕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渔民身份证识别、补贴发放、捕捞许可证办理及信访维稳上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根据省委家毫书记批示和乌兰副书记工作要求及《岳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捕巡捕“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岳禁捕办函[2020]45号)和华禁捕函[2020]1号《关于落实市纪监委调查反馈问题开展禁捕退捕“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禁捕退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镇禁捕退捕工作再次开展“回头看”,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渔民身份识别开展“回头看”。一是查程序是否到位,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核查是事严格按照“一调查、一评议、三审核、三公示”的程序执行到位,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对于部分反映公示不充分的问题,各村(居)负责发信息或广播通知;二是查标准是否执行到位。核查持证专业、无证专业和持证兼业捕捞渔民(特别是人均0.3亩以下田土的生计型渔民)认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到位,在摸底调查中是否做到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三是重点查。各村(居)特别是居委会的专业渔民,再次认真核查。对于凡有质疑的专业捕捞渔民,通过再次核查最后确定仍然是专业捕捞渔民的,需要在档案中增加2016-2018年12月30日从事了捕捞、从事捕捞水域等专案证明材料,并向镇禁捕退捕办报送相关结论材料。
(二)对捕捞许可证发放开展“回头看”。目前反映捕捞许可证发放的信访较多,对“三证合一”换证情况进行“回头看”。由于全县捕捞许可证全部为2016年换发的新证,没有颁发新证,因此,我镇重点是有针对性的核查是否有没有从事过捕捞活动的换发了证的,发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取消对应的政策扶持,对渔民广泛宣传,不符合发证条件享受了政策扶持的,一旦发现,将以诈骗罪查处。
(三)对渔民信访处置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涉渔信访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找准风险点,防范引爆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坚决防止群众或越级上访。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本次“回头看”工作实行村(居)自查、县级核查程序。各村(居)必须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抽调人手组建工作专班,于9月4日前完成本次“回头看”工作。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畅能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各村(居)公示栏和人户集中居住的地点,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和举报(市禁捕退捕办举报电话:0730-8687825,县禁捕退捕办举报电话18975042133,镇禁捕退捕办举报电话13973034777)。
(三)落实责任包干。鉴于禁捕退捕工作的复杂性,各村(居)要参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经验,对渔民较多、集中居住点派驻工作组,对居委会和新挡村,保合村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包干制度。
三、强化督查督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镇纪委监委、镇督查室、镇禁捕退捕办将会联合对全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调度不力、渔民身份识别不准和重点人员稳控不住的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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