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61863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25
  • 公开日期:2019-10-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9-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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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9〕1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9】31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以村(社区)为单位,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

二、 参保对象

除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本地居住的常住人口。

三、缴费标准

依照国家政策,按全省统一标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

四、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8至2019年11月10日。

五、参保和缴费方式

以户为单位整体参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缴费方式以村组代收为主,自主缴费为辅,村(社区)会计负责参保人数和资金的统计入库、上报结算,镇人社站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结算,及时通报。

六、参保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1-2级残疾居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的个缴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级残疾人的个缴部分由县政府给予50%的资助; 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50元的定额资助。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毛振华

任组长,党委委员竺传红任副组长,人社站、民政办、扶贫办、财政所,教育联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完善系统信息。确保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身份属性等信息的完整与准确,确保信息录入准确率100%。

3、严格参保缴费责任追究。对因漏报等造成参保居民没有参保和享受不了医疗补

助待遇的,由村(居)总支部书记、会计承担相应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一定要确保所有居民顺利参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医保缴费基金,所有缴费每天及时存入农商银行医保专户,确保资金安全。回单交人社站统计、排名。

5、缴费花名册由村组干部专人收费、专人填写、专人统计,以便分清责任界限。

任务完成后,一次性由村(社区)会计上交人社站存档,自己留存复印件,以便备查。

6、镇人社站要认真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广播会、标语、电话、微信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医保政策,增强居民健康保险意识,提高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严格执行奖惩措施,落实经费保障

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结合各村(社区)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进度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镇人社站将每天公布缴费进度,根据参保率、信息录入准确率、工作配合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工作经费拨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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