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54671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5-27
  • 公开日期:2019-05-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调整2019年度脱贫攻坚结对帮扶任务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9-05-27 00:00
浏览量:1 | | | |

梅政发〔2019〕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19年度脱贫攻坚结对帮扶任务的

通       知

各村居、站所、各驻村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原因,县直各单位驻村帮扶点有所调整,按照大稳小调、驻村、办点与结对紧密结合的原则,现对2019年的结对帮扶力量进行适当调整。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落实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根据《2019年梅田湖镇结对帮扶任务分解表》(附件1),选派综合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参与结对帮扶,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

二、制定帮扶方案。各村居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各联点站所的对接协商,科学制定结对帮扶方案,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同时,按要求填好结对帮扶花名册(附件2、3),于5月30日前交镇扶贫办存档。

三、改进工作作风。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继续践行“一线工作法”,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掌握好扶贫政策,经常开展走访活动,保证年内走访未脱贫户不少于6次,已脱贫户不少于3次,确保结对帮扶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问责。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对结对帮扶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帮扶工作不实、不作为或群众不满意的,予以执纪问责。

附件:1.2019年各单位结对帮扶任务分解表

2.  乡镇2019年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花名册

3.  乡镇2019年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花名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2019年度梅田湖镇结对帮扶任务分解表

村居

总户数

未脱贫  户数

县直帮扶单位

县直帮扶户数

镇级办点干部

帮扶户数

镇级联点站所

帮扶户数

三合村

144

38

洪泛区

25

吕剑廷

2

计育办

4

宣传部

蔡祺霖

2

河东联校4

4

曙辉村

125

34

文广新旅局

50

毛良亮

2

林建环

6

移动公司

曾宪志

2

新垱村

155

20

广播电视台

35

严定维

2

农技站

7

薛莲

2

西来村

114

30

总工会

20

文立志

2

工班

2

贸促会

肖超

2

新建敬老院

4

保合村

91

28

怀乡中学(仅结对)

12

竺传红

2

畜牧站

2

黄芬

2

新建农商行

4

新建卫生院

4

迎丰社区

21

8

盐业公司(仅结对)

5

王淑文

1

民政办

2

丰登发

1

居委会

31

10

民政局(仅结对)

10

王淑文

1

市监所

3

丰登发

1

梅田村

53

16

民政局(仅结对)

14

周伟

2

人社站

4

王辉

2

金鸡村

104

35

自然资源局※

25

卢琼

2

财政所

6

工商银行

王盟

2

梅田敬老院

4

告丰村

67

23

民政局(仅结对)

21

付拥良

2

派出所

5

彭琦

2

梅田卫生院

5

友谊村

117

15

民政局

15

鲁锐

2

国土所

2

李青

2

司法所

2

河西联校10

10

永吉村

149

28

党校

25

陈传军

2

水管站

23

农商银行

陈希罕

2

梅田农商行

4

合计

1171

285

257

44

107

注:1、县直单位优先帮扶未脱贫户。2、镇级结对帮扶干部都分到各自办点村居(一人两户),其他已脱贫户由村干部、党员帮扶。


附件2

乡镇2019年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花名册

所在乡镇负责人签字:                                                         结对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村场

户主信息

家庭

人口数

帮扶责任人

主要帮扶措施类别

备注

姓  名

联系方式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注:备注栏标明已脱贫或未脱贫。主要帮扶措施可以暂不填写。

附件3

乡镇2019年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花名册

所在乡镇负责人签字:

序号

村场

户主信息

家庭

人口数

帮扶责任人

主要帮扶措施类别

备注

姓名

联系方式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注:备注栏标明已脱贫或未脱贫。主要帮扶措施可以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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