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26199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21
  • 公开日期:2017-02-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7-0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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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7]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企业:

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将陆续复工复产,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骤然增加,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考验。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任务艰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始终警钟常鸣,警示高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立即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立即启动节后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明确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把复工复产自查关,确保安全生产。所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前必须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要严格执行“三不”制度,即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对春节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逐一建档,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三、严格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重点督促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党政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率先垂范,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对本行业领域的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切实加强督查督办。要严格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执行全国 “两会”期间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各村(居)、企业要将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后复工复产情况于2月29日前报镇安监办。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18日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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