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26199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5-22
- 公开日期:2017-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发〔2017〕10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禁违拆违治违网格化管理的
通 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为巩固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经镇政府会议审议同意,现就推行禁违拆违治违网格化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加强思想认识
为实现县禁违办“新增违法建设动态清零目标,及时有效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禁违拆违治违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违建举报和巡查渠道,提高全民参与控违认识,切实控制违建源头。
二、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加强主动防控意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发现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行网格防控巡查的规范化、全覆盖、无盲点、零距离的管理模式,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明确网格划分及责任
各行政村(居)是违法建设控制工作的一级责任主体,行政村(居)主任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镇政府为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二级责任主体,镇长是本辖区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执法单位(林建环、国土、水利、交通、电力)是违法建设防控的三级责任主体。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街道),形成分片包干、全覆盖、责任到人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镇政府将禁违办、相关部门各村(居)负责人的电话向社会公示,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网格化工作体系。
(一)镇禁违拆违治违办公室职责
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签订控制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协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定期召开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会议,通报处理情况;部署重大、复杂的违法建设强拆行动;从职能部门(林建环、国土、公安、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或常设机构,以部门联动的方式处置违法建设。
(二)村(居)职责
负责本辖区网格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制止、上报;建立巡查、控违拆违等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接到违法建设信息后,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禁违办;安排专人协助各村(居)处理,对当事人不配合查处的违法案件予以见证;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做思想教育工作,消除矛盾。
(三)镇政府职责
负责本辖区网格内控违拆违的组织领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控制查处违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组织辖区内巡查、制止、上报、强拆等工作。
(四)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在镇禁违办的领导下,按照各自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分别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分片联系各村(居),对巡查发现、举报受理、领导批示的违法建设自接到批示件1小时内发放书面通知;定性违法建设,并报请镇禁违办责成有关单位迅速采取强制拆除措施。集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强拆实施单位为相应职能部门,其他区域依属地原则为各村(居)。实施拆除过程中遇到难度较大未能完成拆除的,责任单位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四、明确违法建设查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属于违法建设,依法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
(四)未按照规定期限拆除的集镇、规划区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施工许可证要求施工的;
(六)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有碍防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八)其他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加大对网格化控违拆违的宣传,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本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营造控违拆违舆论氛围,从源头遏制新增违建。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巡查监管制度。各村(居)、要建立巡查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全天候不定时、不定点巡查,一旦发现违建苗头,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二是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应将收集的违建线索和信息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镇禁违办。各村(居)各职能部门应定期汇总并上报控违拆违巡查,每周一向镇禁违办报送违法建设处理情况报表,上周无违建发生和处理情况的,在报表上注明“无”后上报。每月下旬向镇禁违办报送上月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视听资料,建立控违拆违工作档案,每一处违法建设档案都要有违建人、违建时间、详细位置、面积数量、拆除时间、拆除工作人员等基本信息,并附有拆前、拆中、拆后的现场照片,以备查考。三是完善督查考核制度。镇政府将控制和查处违建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
1、对控违拆违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文件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对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由镇禁违办牵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新发现一处违建按照《梅田湖镇控违拆违年终考评细则》扣分,并限期处置,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的加分,未完成的再扣分,及时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资料报送未到位或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改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创新工作模式。一是设立微信平台用于全镇禁违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村、居委会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执法人员等加入微信平台,加强横向与纵向沟通联系。高效、便捷地开展禁违工作。二是村(居)分别实施A、B岗交叉监督巡查,相互督促、相互制约、有违必报、有报必查、查实必拆,以拆促控,实现巡查控违过程无死角、无盲区、横到边、纵到底。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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