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141135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24
- 公开日期:2017-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办发〔2017〕46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半年度考核督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镇扶贫资料整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半年度考核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各村、社区安排落实全镇扶贫资料整顿工作情况,结对帮扶上门入户情况,扶贫政策宣传情况,扶贫工作相关程序、会议落实情况,本次考核根据《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考核督查计分细则》(附件2)进行逐项量化计分督查考核。
二、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总体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31日。具体安排:
1.7月27日上午9:00,各村、社区总支书记、扶贫专干、镇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到镇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半年度考核督查培训动员会;
2.7月27日-7月28日,根据督查考核方案分组安排,全镇各村、社区开展河东、河西片交叉考核督查;
3.7月29日—7月30日,镇扶贫办统计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半年度督查考核计分情况,并根据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全镇排名,提出半年度考核奖惩方案;
4.7月31日上午9:00,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半年度考核督查碰头会,下发半年度考核督查情况通报。
5.7月31日下午3:00,全镇召开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工作总结会,通报半年度考核督查情况,严格落实考核督查奖惩办法。
三、督查方式
1.实地督查。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镇扶贫办、各村、社区总支书记组成2个督查组,对全镇所有村、社区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各村、社区贫困户“一户一档”档案资料、2014年建档立卡资料、2014年脱贫资料、2015年脱贫资料、2016年脱贫资料、2017年“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资料、扶贫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等情况。
2.入户核查。每个村、社区进行贫困户入户核查5户(2014年已脱贫、2015年已脱贫、2016年已脱贫、2017年未脱贫、2017年新增),上门督查重点为结对帮扶上门情况、贫困户签字确认情况(需核对资料与户主签字字迹)、扶贫政策宣传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要求,细化工作安排,突出督查重点,集中时间精力,提高督查效率。
(二)接受督查的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安排好行程。对不配合督查工作、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村、社区本次督查一律计0分。
五、结果运用
本次督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全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年终考核督查计分范围,占总分值20%。同时,此次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考核督查计分细则》(附件2)进行量化计分并进行全镇各村、社区排名。对于此次督查考核的前3名,镇扶贫办将奖励其村、社区适当的工作经费,第一名村、社区总支书记在总结会上进行先进经验介绍,对于本次考核最后一名,村、社区总支书记需在总结会上进行整改表态,对于此次督查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最后一名村、社区总支书记与扶贫专干将由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联络人:严钦华
联系方式:15367404476
附件:
1.督查分组安排表
2.《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考核督查计分细则》
3.《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考核计分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月7月23日
附件1:
督查分组安排表
组名 |
督查组成员 |
督查 地区 |
督查 时间 |
第一组 |
组 长:严定维 成 员:谢志平、吴立军、赵国新、李宗岩、秦立松、刘迪华 联络员:严钦华 |
河西片 |
7月29日-7月30日 |
第二组 |
组 长:文立志 成 员:鲁锐、张翼飞、鲁祥新、张青山、余新友、廖芝贵、严义华 联络员:柴干 |
河东片 |
7月29日-7月30日 |
附件2: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大会战半年度考核督查计分细则》
内容 |
分值情况 |
计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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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入户核查 |
扶贫手册、口袋书是否齐全(0.5分,缺一项扣0.5分)、扶贫手册填写信息是否更新(1分,家庭人口数与户口本不一致或村级资料与户口本不一致扣0.5分,其他信息一项不准确扣0.1分,扣完为止)、结对帮扶干部上门情况(0.5分,扶贫手册填写上门情况5次计满分,少一次扣0.1分)、贫困户签字与政策是否知晓(1分,签字字迹与村级资料不一致或代签的本人不知晓的扣0.5分;村委会未通知贫困户已脱贫的扣0.2分,不能准确说出自己的结对帮扶干部的扣0.3分) |
15分 |
每村抽查5户,每户3分,镇扶贫办将通报镇结对帮扶干部上门情况。上门核查需携带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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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档 |
贫困户申请审批表(1分,贫困户签字字迹造假扣0.5分;村级或镇级未盖章扣0.2分;村级或镇级盖章不符合区划调整情况的扣0.3分)、贫困户登记表(1分,登记表内容存在空白的,一项扣0.1分,扣完0.2分为止;登记表内容填写不符合填表说明的,一项扣0.1分,扣完0.3分为止;贫困户签字字迹造假的扣0.5分)、结对帮扶计划表(1分,未根据本户所有家庭成员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已脱贫户复核表、脱贫确认书、脱贫验收表(共1分,贫困户签字字迹造假一处扣0.2分,共0.6分;时间填写错误或收入填写错误的一处扣0.2分,共0.4分,其中2014、2015年只有已脱贫户复核表,2016年只有脱贫确认书和脱贫验收表)、贫困户申请书(1分,申请书存在涂改的扣0.2分;签字造假扣0.5分;时间不对扣0.3分) |
23分 |
一户一档查看对象与入户核查对象保持一致,查看5户,已脱贫户3户共15分,未脱贫2户共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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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建档立卡资料 |
相关会议及公示资料(15分,开会会议时间不对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共1分;开会人员签字存在一人代签的扣1分;开会人数与签字人数不一致的扣1分;公示时间未安排7天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2分;无公示影像资料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2分;村级公示及报告未盖章或盖章不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发现一处扣2分,共4分;民主票决得票数与审批表得票数不一致或排名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2分,共4分)、乡镇批复(1分,未盖章或时间填写不对的扣1分) |
16分 |
2015年12月乡镇合并,2016年5月村场合并,2014年为老乡镇、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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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脱贫资料 |
相关会议及公示资料(9分,开会会议时间不对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共1分;开会人员签字存在一人代签的扣0.5分;开会人数与签字人数不一致的扣0.5分;公示时间未安排7天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共1分;无公示影像资料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共1分;村级公示及报告未盖章或盖章不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3分;民主票决得票数与审批表得票数不一致或排名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2分;)、乡镇批复(1分,未盖章或时间填写不对的扣1分) |
10分 |
2015年12月乡镇合并,2016年5月村场合并,2014年为老乡镇、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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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脱贫资料 |
计分办法与2014年脱贫资料相同 |
10分 |
行政区划与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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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脱贫资料 |
计分办法与2014年脱贫资料相同 |
10分 |
乡镇合并为梅田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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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突出问题整改”资料 |
相关会议及公示资料(15分,开会会议时间不对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共1分;开会人员签字存在一人代签的扣1分;开会人数与签字人数不一致的扣1分;公示时间未安排7天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2分;无公示影像资料的发现一处扣1分,共2分;村级公示及报告未盖章或盖章不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发现一处扣2分,共4分;民主票决得票数与审批表得票数不一致或排名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2分,共4分)、乡镇批复(1分,未盖章或时间填写不对的扣1分) |
16分 |
行政区划调整到位,为新乡镇、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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