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14113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7
- 公开日期:2017-03-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17]12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镇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1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全镇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
全镇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 案
按照1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镇安监办决定2016年11月28日起至12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在建的房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项目。
(二)工作责任分工
1、村建站:负责房建等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危房改造等工程项目。
2、公路所: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各类桥梁、临涯临水公路及渡口码头等工程项目。
3、水管站:负责水利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各类水利工程项目。
4、电力部门:负责电力、电信运营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各类通信塔、通信光缆架设等工程项目。
5、各村(场):负责辖区内在建项目。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报批报建的情况;
(二)参与建设各方资质证照情况;
(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情况;
(五)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七)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等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八)施工层脚手板、“三宝、四口”(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镇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严定维任组长,陈传军任副组长,安监办成员为主要负责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全镇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基层、企业一线督促检查。要全面动员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在建工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网格化、四不两直和分级负责办法,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置,严格执法到位。该取缔的取缔,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等内容的正面宣传,也要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乡镇、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开曝光,努力营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四)加强考核,严肃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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