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6-114112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30
- 公开日期:2016-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场)、居委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强化安全基础,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传军任组长,蔡永和、、刘超、李运德、夏洋、蒋胜为成员。
三、重点内容
(一)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二)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投入建设并在竣工后非法运行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1、认真按照《华容县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层层部署动员、认真分析形势,明确打击重点。
2、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证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未进行“三同时”擅自投入生产的。
(二)执法治理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企业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投入建设并在竣工后非法运行的一律予以关闭。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对 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及时向县局报送工作总结。
五、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确定整改责任、措施,按时整改到位。
(二)加大危险化学品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执法,严格整改纪律,督促企业增加安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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