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14111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18
- 公开日期:2017-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办发[2017]32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梅田湖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根据县信访联系会议办公室华信联办发[2016]3号文件和今年5月10日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中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人员分配坚持按编制空缺情况安排和工作需要原则。
二、竞聘计划
根据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本次从我镇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中计划竞聘上岗4人。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竞聘条件
1、竞聘范围:梅田湖镇(含原新建乡)原乡镇机构改革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
2、年龄条件:男,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竞聘流程
1、组织领导
成立梅田湖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夏季任组长,镇长严定维、镇党委副书记周伟任副组长,毛良亮、陈传军、竺传红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传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宪志、刘益、廖旭峰、孟丹、刘超为成员,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等事项。
2、报名
①报名时间: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2017年6月15日至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6天,逾期不予补报。
②报名地点:梅田湖镇组织办,联系人:刘益,电话号码:15273005931。
③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填写《梅田湖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镇组织办进行资格审查(以县人社局2005年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竞聘办法
竞聘采取笔试考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考试内容为:时政知识(分值:30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律常识(分值:30分)、职业道德(分值:40分)。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6月27日至28日上午9点前到梅田湖镇组织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于2017年7月3日前在梅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开栏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考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梅田湖镇纪委组织进行,并以梅田湖镇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②考核。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较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加试。
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竞聘人员在分流期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遵纪守法的情况,如有违反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
③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镇政府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④聘用。经人事局资格审定后,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上岗的相关手续,本方案由梅田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842866462
附件:梅田湖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
梅田湖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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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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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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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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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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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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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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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解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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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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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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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从高中起 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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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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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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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2、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竞聘人员需准备1寸彩色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写上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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