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8969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6-15
- 公开日期:2023-06-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3〕22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成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广大学生群体生命安全,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田湖镇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梅田湖镇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群体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家长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梅田湖镇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发生溺水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梅田湖镇2023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映双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志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谭则骏 党委副书记
周 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传军 党委委员
鲁 锐 党委委员
谯慧明 党委委员
周昕怡 党委委员
徐 鹏 党委委员(挂职)
文立志 副镇长
王 盟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张凯望(应急办主任)
毛 雨(团委副书记)
廖 叶(妇联主席)
曾 奇(卫健干事)
汤 符(中学联校校长)
汪习池(梅田湖卫生院院长)
唐建新(新建卫生院院长)
丁湘容(镇水利服务站站长)
孔 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露平(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严若平(镇民政办主任)
严 肃(镇财政所所长)
李运德(镇公路站站长)
涂经昌(镇派出所所长)
成立军(镇司法所所长)
谢佳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各办点干部、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梅田湖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主任张凯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1.负责辖区内少年儿童溺水的预防、救助和处置工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和管控。把防溺水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专人负责,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到村(社区)、到组、到户、到水域管理主体和承包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统筹调度辖区内单位、村组开展防溺水日常巡查。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设施。2.全面掌握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督促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及防溺水“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责任制。协调和调度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溺水事故。
(二)应急办。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学校认真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协调、督办。
(三)派出所。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能迅速投入救援、保护现场、调查溺水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加强学生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校闹的打击处理力度。
(四)水利服务站。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沙河水库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负责对直接管理的水库、河道等水域设置警示标识,做好防护设施。
(五)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1.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学生及少年儿童进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的摸排、巡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民政办、妇联。1.牵头指导各村(社区)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涉水安全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2.建好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防溺水安全宣传。
(八)学校(幼儿园)。1.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积极落实放学前“每天5分钟”安全提示。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精准化、常态化、立体化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防溺水知识测试,制定校园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强化班级防溺水信息员建设,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河下塘、到山塘水库戏水游泳,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监管主体责任。主动报请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在易发生溺水的区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识。2.加强家校沟通联系,要组织各学校开展全员家访,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发放到每位家长手中,开展一次家长进校园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日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书画(手抄报)展览比赛,防溺水宣传警示片展播等形式,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学生节假日在校外期间的监管职责。
(九)各村(社区)。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办点领导牵头,组织办点干部、村(社区)干部对本辖区内水域进行“地毯式”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道、水库、农田等水域设置警示标牌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牌和救生器材。2.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加强对村民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3.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在关键时段和重点区域,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横幅、宣传展板、“村村响”广播等载体,推送和传播“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水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教方法)等防溺水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明确人大副主席王盟同志兼任本辖区中学特聘安全副校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任本村(社区)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的制度,特聘安全副校长要统筹负责辖区学校学生防溺水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教育实效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提高学生防范溺水、自救自护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齐抓共管,建立协同作战机制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学校要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落实家长安全监护职责。积极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加强儿童安全看管,严防因“看护真空”导致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探索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筑牢防范学生溺水的人民防线。
(四)全面覆盖,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以河(湖)长、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和塘堤承包人、责任人为主要力量的巡防队伍,在周末、假期等重要时段进行巡查检查,做好提醒、劝阻等工作。
(五)严肃纪律,严格追究责任
进一步健全学生群体安全专业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制,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镇平安建设考评、安全生产巡查与考评内容,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大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协调、督导与问责力度,确保学生溺水等各类学生群体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学生伤亡事故。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根据“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各村(社区)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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