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71165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15
- 公开日期:2023-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3〕9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
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
现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底排查。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和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调查核实确定每个农户家庭是否达到“一有四无一稳定”标准。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家中无大病患者、无重残对象、无突发意外、无大额支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定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年。未达标准的,综合研判有无返贫致贫风险。重点关注十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但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⑩自主申报的农户。
二、排查指标
1.家庭收入情况。主要监测两方面情况。一是家庭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赡养费等。二是按入户摸排时间往前推12个月计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2.教育、住房、饮水情况。主要监测今年义务教育是否
有保障、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
3.重病慢病情况。主要监测三方面情况。一是家庭患重病慢病人员、所患病种和患病时间。二是今年住院情况及自付药费开支。三是因刚性支出或因病断收对家庭收入的影响。
4.基本医疗情况。主要监测两方面情况。一是家庭参保人数,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学校参保等。二是家庭未参保人数及未参保原因,包括服刑外逃、死亡失踪、家庭有无能力参保等。
5.残疾情况。主要监测三方面情况。一是家庭残疾人员、残疾类型、残疾等级。二是今年住院情况及自付药费开支。三是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影响。
6.就业务工情况。主要监测四方面情况。一是与2022年对比,今年家庭人数和务工收入的变化。二是开展就业帮扶情况。三是交通补贴、就业培训等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就业务工收入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
7.因灾因意外情况。主要监测三方面情况。一是家庭因灾因意外情况。二是因灾因意外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三是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影响。
三、纳入标准
监测对象纳入总的原则:全面摸排、精准研判、群众认可、程序合规、应纳尽纳。各村(社区)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认真研判四个重点:一是年人均纯收入是否在7500元以内(农户年人均纯收入是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不是识别监测对象的唯一条件,但低于5000元的必须纳入)。二是家庭是否因病因灾因意外突发严重变故,导致支出骤增、收入骤减,基本生活有困难。三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有问题。四是凭农户自身能力是否能够消除风险。具体按照“十查十纳”要求,逐户逐项审核,凡符合纳入标准的,均应纳入监测对象。
一查收入。满足下列情形的,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5000-7500元,家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刚性支出较大的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家庭收入无力承担,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二查教育保障。满足下列情形的,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500元,且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的农户。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农户;教育支出过大导致家庭收入无力承担,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三查医疗保障。满足下列情形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
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成员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四查住房安全。满足下列情形的,必须纳入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农户。满足下列情形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住房安全无保障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五查安全饮水。满足下列情形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安全饮水明显不达标,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六查重病重残。满足下列情形的,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500元,家庭成员有大病或重残对象、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户。满足下列情形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成员有重病或重残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药费或后续药费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七查低保特困。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纳入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家庭成员有大病、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2021年以来新增的整户低保户,必须纳入监测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存在风险,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农户。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上年度主要收入来源为低保特困补助,本年度低保特困补助取消造成收入不稳定,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本年度新增整户低保,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八查因灾因意外。满足下列情形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出现重大损失、产业失败、主要劳动力丧劳,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九查就业务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面排查、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因疫情等各种因素影响未就业,务工收入大幅下滑,无力支撑家庭刚性支出,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属弱劳动能力、文化水平低下、无技能、无就业门路,干部群众公认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帮扶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无力支撑家庭刚性支出,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十查“四类人员”。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面排查、
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基础上,应纳尽纳:家庭成员中虽有“四类人员”(小汽车或大型农用车、商品房或门面、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业户),但无力支撑家庭重病重残等刚性支出,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家庭成员中虽有“四类人员”,但因灾因意外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
四、纳入程序
监测对象纳入按照“提交申请、入户核实、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公告”的程序进行。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1.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农户家庭成员、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均可向村(居)委会提出,农户须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
2.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应不少于2人,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居)干部组成,全面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并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3.村(居)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农户所在村(居)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对符合纳入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居)委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民主评议确定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在进行村级公示时,由乡镇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信息比对。
4.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5.县级审定公告。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反馈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五、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3月17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办召集镇村两级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等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二)开展集中排查(4月12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对所有农户开展全面摸排,对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户、重病慢病户、自主申报户等实施“一户一画像”,把基本情况“画清”、把收支细节“画透”、把主要困难“画准”,逐户分析研判,实现应纳尽纳;对监测帮扶做到“一户一故事”,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信息采集录入(4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边排查、边核实、边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把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发挥好牵头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地具体工作计划,列好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2.加强综合研判。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结果进行集中研判。确保纳入或不纳入的理由很充分、佐证很详实、群众很服气。要防止用纳入低保替代纳入监测“一兜了之”;防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单项风险时只采取于预措施、不纳入监测;防止“应纳未纳、体外循环”。
3.确保应帮尽帮,及时准确。对识别为监测对象农户要按政策给予全面帮扶,应帮尽帮;对未消除风险的要持续监测帮扶;对已稳定消除风险的要持续关注,防止风险反复。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导致单一风险的,要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因病”纳入的,要采取健康帮扶措施;“因就业不稳”纳入的,要有就业帮扶或公益性岗位;“因学”纳入的,要有教育资助措施;“因住房风险”纳入的,要有危房改造措施。对风险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要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体系。对因灾因意外导致出现返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要建立“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建立动态纳入机制,发现一个,纳入一个,要防止集中纳入,突击纳入倾向。
4.加强督查指导。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进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在排查期内对各村(社区)进行全覆盖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形成第一季度督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摸排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单位和个人,将线索移交镇纪委严肃追责。
附件:1.防返贫致贫监测摸底调查表(非监测户)
2.监测户防返贫致贫摸底调查表(监测户)
3.防返贫致贫监测摸底统计表
4.评判示例
附件1
防返贫致贫监测摸底调查表(非监测户)
乡镇 村(社区) 组 摸排时间: 年 月 日
一、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数 |
|
联系方式 |
|
户 属 性 |
一般脱贫户□ 一般农户□ 低保户□ 五保户□ 重病户□ 重残户□ |
二、家庭收入情况
2023年主要收入来源 |
预计2023年人均纯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 赡养费□ 其它收入 □ |
7500元以下□ 7500-1万元□ 1-3万元 □ 3万元以上 □ |
三、教育、住房、饮水情况
项 目 |
主要情况 |
无保障的具体情况说明 |
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是否因贫辍学 |
是□ 否□ |
|
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四、重病慢病情况(家庭是否有重病慢病人员,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姓名 |
年 龄 |
病种 |
患病时间 |
今年是否住院 |
日常药费 |
是否主要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既往 |
新发 |
是 |
否 |
自付药费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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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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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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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残疾情况(家庭是否有残疾人员,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姓名 |
年龄 |
残疾类型 |
残疾等级 |
今年是否住院 |
日常 药费 |
是否主要 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是 |
否 |
自付 药费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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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业务工情况
姓名 |
务工地点 |
务工时间 |
务工企业 |
务工收入 是否减少 |
是否开展 就业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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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灾因意外情况(家庭是否有因灾因意外情况,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因灾因意外具体情况说明 |
财产损失 |
伤亡人员 |
年 龄 |
自付药费 |
是否主要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
|
|
|
|
|
|
八、初步评判
|
家庭成员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村支书(工作队长)签字:
说明:1.家庭人数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户属性中如有多重属性应全部划“√”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参加职工医保、学校参保、服兵役等均为视己参加医保。
4.自有安全住房、打工租房、投亲靠友、住敬养老院、集体安排住房均为视住房安全有保障。
5.送教上门、因特殊情况(非贫困原因)延缓入学或休学均可视为教育有保障。
6.此表填写范围为:除监测户外的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
7.此表由乡村两级各留一份。
8.初步评判按评判示例完整填写。
附件2
防返贫致贫摸底调查表(监测户)
乡镇 村(社区) 组 摸排时间: 年 月 日
一、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数 |
|
联系方式 |
|
户 属 性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纳入时间 |
|
风险消除时间 |
|
计划风险消除时间 |
|
二、家庭收入情况
2022年家庭总收入 |
|
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
|
2023年主要收入来源 |
预计2023年人均纯收入 |
||
工资性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 赡养费□ 其它收入 □ |
7500元以下□ 7500-1万元□ 1-3万元 □ 3万元以上 □ |
三、教育、住房、饮水情况
项 目 |
主要情况 |
无保障的具体情况说明 |
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是否因贫辍学 |
是□ 否□ |
|
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 |
有保障□ 无保障□ |
|
四、重病慢病情况(家庭是否有重病慢病人员,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姓名 |
年龄 |
病种 |
患病时间 |
今年是否住院 |
日常药费 |
是否主要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既往 |
新发 |
是 |
否 |
自付药费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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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残疾情况(家庭是否有残疾人员,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姓名 |
年龄 |
残疾 类型 |
残疾等级 |
今年是否住院 |
日常 药费 |
是否主要 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是 |
否 |
自付 药费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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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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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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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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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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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业务工情况
姓名 |
务工地点 |
务工时间 |
务工企业 |
务工收入 是否减少 |
是否开展 就业帮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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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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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灾因意外情况(家庭是否有因灾因意外情况,有□请填写该表,无□则无需填写)
因灾因意外具体情况说明 |
财产损失 |
伤亡人员 |
年 龄 |
自付药费 |
是否主要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影响 |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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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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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享受的政策 |
|||||||
(如低保特困、教育助学、医保参保补贴、大病救助、残疾人补贴、公益性岗位、危房改造、产业帮扶、小额信贷、就业服务、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等) |
|||||||
2022年政策落实情况 |
|||||||
应享受的政策 |
补贴金额 |
落实情况 |
应享受的政策 |
补贴金额 |
落实情况 |
||
是 |
否 |
是 |
否 |
||||
低保 |
|
|
|
危房改造 |
|
|
|
特困 |
|
|
|
就业服务 |
|
|
|
残疾补贴 |
|
|
|
产业帮扶 |
|
|
|
医保参保补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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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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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救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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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助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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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 |
|
|
|
小额信贷 |
|
|
|
其他 |
|
九、初步评判
风险消除户 |
l.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且比较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达标,未新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基本生活有保障,无返贫致贫风险。□ |
2.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且比较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达标,未新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基本生活有保障,无返贫致贫风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需要进一步关注。主要困难如下: ① ② ③ ④ ⑤ |
|
3.该户家庭新发生 (如因 病、因灾、因意外、务工人员减少等)情况,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基本生活比较困难,建议纳入风险未消除户。□ |
|
风险未消除户 |
l.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且比较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达标,未新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基本生活有保障,无返贫致贫风险,可以按程序退出监测对象。□ |
2.该户返贫致贫风险较大,需要加大帮扶力度。主要风险如下: ① ② ③ ④ ⑤ |
家庭成员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村支书(工作队长)签字:
说明:1.家庭人数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户属性中如有多重属性应全部划“√”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参加职工医保、学校参保、服兵役等均为视己参加医保。
4.自有安全住房、打工租房、投亲靠友、住敬养老院、集体安排住房均为视住房安全
有保障。
5.送教上门、因特殊情况(非贫困原因)延缓入学或休学均可视为教育有保障。
6.此表填写范围为:监测对象。
7.此表由乡村两级各留存一份。
附件3
防返贫致贫监测摸底统计表
乡镇 村(社区) 摸排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户属性 |
2023年预计人均纯收入(元) |
教育保障 |
住房保障 |
安全饮水 |
重病慢病重残 |
与2022年比 务工收入 |
因灾 |
纳入监测 |
|||||||||||||
7500 以下 |
7500至 1万 |
1万至 3万 |
3万以上 |
有 |
无 |
有 |
无 |
安全 |
不安全 |
有 |
无 |
是否主要 劳动力 |
年药费 支出 |
增 加 |
持平 |
减少 |
有 |
无 |
是 |
否 |
||||
1 |
张x x |
户主 |
脱贫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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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 x |
之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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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x x |
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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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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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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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与户主关系为: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父、之母、之儿媳、之女婿、之孙子等。
2.户属性为:监测户、脱贫户、一般农户、低保户、五保户、重病户、重残户。
3.年药费支出为:2022年药费支出。
4.此表由乡村两级各留存一份。
附件4
评 判 示 例
例1(家庭无任何问题的户):
户主“张XX”家庭人口共5人,该户家庭人口中无重病慢病患者,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且比较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达标,2022年该户务工人员和务工收入稳定,未出现务工人员减少和因灾因意外而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基本生活有保障,因此,建议不纳入监测。
例2(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重病户、重残户):
家庭基本情况:(逐人说明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劳动力、健康状况、务工情况、就读情况等)该户家庭人口共5人,分别是户主“张XX”,65岁,肢体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之妻“王XX”63岁,弱劳动能力;之子“张XX”38岁,身体健康,在广东东莞打工;之媳“李XX”35岁,身体健康,在广东东莞打工;之孙“张XX”9岁在就读小学。户主“张xx”1998年在建筑工地打工时摔伤致残,现已痊愈,年需门诊药费1800元左右。
家庭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要逐人说明务工地点、月收入、年收入等):户主儿子张XX在广东省东莞市XX建筑公司做瓦匠,每月工资7200元,2021年务工10个月,年收入72000元;儿媳李XX在广东省东莞市XX制衣厂上班,每月4000元,2021年务工12个月,年收入48000元。两人年收入12万元。(经营性收入要参照村里的主要农作物收入计算表,具体说明种养殖的数量、单位价格、总收入等)家里有水田3亩(500元/亩,年收入1500元)、桔园3亩(300元/亩,年收入9000元)、茶园1亩(4500元/亩,年收入4500元)、林地10亩(暂无收入),年收入约15000元。(转移性收入要具体说明补贴的项目、按政策要求精准计算单位补贴金额、总收入等)该户家里还落实了粮食直朴(105元/亩,共315元),生态补偿金(15.5/亩,共155元),户主享受重残护理补贴(75元/月,共900元),户主和妻子享受养老金(113元/月,2人,共2712元),年收入约4082元。2021年该户家庭总收入139082元,人均纯收入27816元。
三保障方面:义务教育方面:(若送教上门,要说明送教上门的主要原因,是否按每月两次以上的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若失学辍学,要说明失学辍学的原因,是否开展“三帮一”劝返,目前是否在校就读等)该户户主孙子在XX乡镇XX小学读XX年级,未失学辍学。住房保障方面:(具体说明房屋建造时间、住房面积、主要结构等):该户住房属2001年建设的两层楼房,约240平方米,混凝土结构,水冲式厕所,无漏风漏雨、人畜混住情况;基本医疗方面:(家庭人口中若有参加职工医保、学校参保、参军、服刑外逃等情况的要具体说明)该户户主张XX、之妻王XX、之孙张XX3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之子张XX,之媳李XX参加职工医保,到目前为止未出现参保断档情况。安全饮水方面:(具体说明家庭饮水来源,如自来水、井水、池塘水等,同时说明水质、水量、季节性缺水等情况)该户家庭饮水为XX水厂供应的自来水;经检测水质达标,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味、饮用无不良反映;自来水出水正常,水量达标,无季节性缺水情况。
已享受的政策:(全面说明该户落实的政策,如低保、五保、医保参保补贴、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危房改造、教育助学等各类补贴)该户落实了残疾人护理补贴。
综合结论:总的来看,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且比较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达标,未新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基本生活有保障。该户虽属于重残户家庭,但由于重残对象不属于家庭主要劳动力且年药费开支不高,家庭收入有能力承担家庭开支,因此,建议不纳入监测。
例3(建议纳入监测的户)
①家庭基本情况:户主“张XX”家庭人口共5人,分别是户主“张XX”,65岁,精神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之妻“王XX”63岁,弱劳动能力;之子“张XX”38岁,身体健康,主要在家务农,偶尔在周边打零工;之媳“李XX”35岁,肢体二级残疾,弱劳动能力,主要在家带小孩;之孙“张孙”9岁在就读小学。户主“张XX”于2019年8月患精神分裂症,当年住院花费1.5万元,2020年3月出院,病情基本稳定,每年药费开支约2000元,2020年3月鉴定为精神二级残疾。2021年11月,之媳李XX在接小孩放学途中发生车祸,双腿截肢,花费医药费8.6万元,2022年2月出院并鉴定为残疾二级,每年需医药费5000元。
家庭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户主之子张XX因照顾家庭,未外出务工,偶尔在周边打零工,年收入约8000元。生产经营性收入,家里有水田3亩(500元/亩,年收入1500元)、桔因2亩(3000元/亩,年收入6000元)、茶园1亩(4500元/亩,年收入4500元)、林地10亩(暂无收入),养殖鸡20只(100元/只,年收入2000元)。年收入约14000元。转移性收入,该户户主张XX享受低保(450元/月,年收入5400元),家里粮食直补(105元/亩,共315元),生态补偿金(15.5/亩,共155元),户主和妻子享受养老金(113元/月,2人,共2712元),户主张XX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150元/月,共1800元),年收入约10382元。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32382元,人均纯收入6476元。
三保障方面:义务教育方面,该户户主孙子在XX乡镇XX小学读XX年级,未失学辍学。住房保障方面,该户住房属2015年建设的平房,约120平方米,砖混结构,水冲式厕所,无漏风漏雨、人畜混住情况;基本医疗方面,该户家庭5人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安全饮水方面,该户家庭饮水为XX水厂供应的自来水;经检测水质达标,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味、饮用无不良反映;自来水出水正常,水量达标,无季节性缺水情况。
已享受的政策:2015年该户享受了危房改造补贴15000元;2022年该户落实低保5400元(户主张XX1人),医保参保补贴160元(户主张XX1人),大病救助12000元(之媳李XX1人),临时救助300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75元(户主张XX享受12个月、之媳李XX从2022年2月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75元(户主张XX享受)。
综合结论:该户属于重残户家庭,2021年以前,该户虽有重残人员,但由于重残对象不属于家庭主要劳动力且年药费开支不高,家庭还有能力承担,生活基本有保障。但是,2022年该户主要劳动力又发生重大车祸,药费支出骤增,家庭收入下降,人均纯收入不足7500元,家庭收入无法承担巨额药费开支,虽三保障基本到位,但总体来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因此,建议纳入监测。
②家庭基本情况:该户家庭人口共1人,分别是户主黄XX,65岁,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
家庭收入方面:该户家里还落实了粮食直补(105元/亩,共235元),户主享受重残护理两项补贴(150元/月,共1800元),户主享受养老金(113元/月,1人,共1356元),低保2880元,年收入约6271元。预计2022年该户家庭总收入6271元,人均纯收入6271元。
三保障方面:住房保障方面:该户住房属2009年建设的两层楼房,约100平方米,混凝土结构,水冲式厕所,无漏风漏雨、人畜混住情况;基本医疗方面:该户1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安全饮水方面:该户家庭饮水为自来水厂供应的自来水;经检测水质达标,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味、饮用无不良反映;自来水出水正常,水量达标,无季节性缺水情况。
已享受的政策:低保、医保参保补贴。
综合结论:总的来看,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500元、因户主无劳动能力,需长期服药,而且该户属于重残户。因此,建议纳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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