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3949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2
- 公开日期:2022-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22〕8号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梅田湖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中共华容县梅田湖镇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梅田湖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力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动我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梅田湖镇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贯彻上级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县委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努力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毛映双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党政领导班子及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镇属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抓好镇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华容县委、县纪委,并协助组织好调查处理。
3、负责镇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本年度镇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华容县委、县纪委。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规、依程序培养干部并做好推荐,不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领导和协调全镇党员干部中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辉
责任范围:对梅田湖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加强政府廉洁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治本抓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推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积极参与镇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华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梅田湖镇党委,并协助组织好调查处理。
4、负责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副书记:谭则骏
责任范围:对党建、信访工作、乡村振兴、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牵头抓好镇负责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解决镇、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牵头抓好镇负责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认真解决镇、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党建、信访工作、乡村振兴、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队伍建设,负责对队伍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6、协调抓好镇党政负责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协调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7、协调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8、参与搞好镇负责干部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负责干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周伟
责任范围:对全镇人大、武装工作、项目建设(沙河水库疏浚、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含改厕)、惠农减负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负责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抓好对各站所、村(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4、抓好人大、武装工作、项目建设(沙河水库疏浚、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含改厕)、惠农减负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陈传军
责任范围:对全镇政协、机关内务、财政、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水利、河长制、争项争资等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抓好财务审批,依规依纪管好财政,教育管理镇财政所及从事财务人员廉洁从政。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鲁锐
责任范围:对全镇然资源、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村建、环保、危改、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招商引资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蔡祺霖
责任范围:对全镇纪检监察、三资中心、“治陋”、优化营商环境、信访、12345热线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4、负责搞好镇负责干部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各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重点地参加各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牵头抓好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家庭等。
6、抓好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谯慧明
责任范围:对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安全生产、交通、移民、梅田湖大桥协调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抓好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安全生产、交通、移民、梅田湖大桥协调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委员:周昕怡
责任范围:对全镇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科协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4、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组织工作,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行为。
6、督促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副镇长:文立志
责任范围:对农业、林业、工业企业、农机农电、科技、统计、土地确权颁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项目建设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搞好镇政府负责干部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3、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人大副主席:王 盟
责任范围:对全镇人大日常工作、文化广播、教育、校车安全、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参与搞好镇政府负责干部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违纪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3、协助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协助抓好对各站所、村(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4、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清廉氛围
深入推进“三会一课”、集中学习活动和党员活动日等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作风教育。继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党性锻炼。
(二)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
镇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每季度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对镇党委政府确立的重点工作和实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加强对村(社区)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解决基层干部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对群众态度生硬等作风方面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村(社区)财务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大对集体资金、惠农资金等管理方面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村级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
党政“一把手”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以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领导班子决策过程要严格遵照“三项程序一项评议”,做到事前征求意见、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结果公开,民主评议,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
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小鬼难缠”现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加大问责力度,震慑违法违纪
继续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办案原则,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镇、村两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五)完善责任落实,推进反腐倡廉
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及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各负其责的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做到“一岗双责”横到边,纵到底。班子成员要经常教育、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六)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村(社区)班子建设。强化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严厉打击影响镇重点工程建设的人和事;加强村(社区)组织整顿,重点查处班子不和、相互扯皮、帐目混乱,造成各项工作难以开展的村(社区)干部,从严查处村(社区)干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以正村风民风。
(七)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序号 |
活动名称与活动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1 |
“纠四风”督查 |
节假日 |
蔡祺霖 |
镇纪委 |
2 |
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 |
6月下旬 |
毛映双 |
党政办 |
3 |
听取班子成员、下属单位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
每季度 |
毛映双 |
镇纪委 |
4 |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 “三重一大”事项逐项民主测评 |
每季度 |
蔡祺霖 |
镇纪委 |
5 |
破坏营商环境督查 |
每季度 |
蔡祺霖 |
镇纪委 |
6 |
违规“升学宴”“入伍宴”专项整治 |
7月 |
蔡祺霖 |
治陋办 |
7 |
环保领域专项督查 |
8月 |
蔡祺霖 |
镇纪委 |
8 |
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
9月 |
蔡祺霖 |
镇纪委 |
9 |
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建设理论 |
全年 |
毛映双 |
党政办 |
10 |
扶贫领域、惠农资金领域专项督查 |
全年 |
蔡祺霖 |
镇纪委 |
11 |
谈话提醒 |
全年 |
毛映双、 蔡祺霖 |
镇纪委 |
五、廉政风险
(一)项目建设方面
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
1、镇级项目存在不按程序招投标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变相领取工资补助的风险。
2、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隐瞒、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擅自改变资金计划、用途的风险。
3、存在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督不力,对质量监督管理把关不严,随意性大,收受乙方好处或“吃、拿、卡、要”的风险。
治理目标:
1、镇级项目能按程序招投标,项目管理人员不存在领取工资现象。
2、杜绝隐瞒、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现象。
3、工程质量把关严格,杜绝“吃、拿、卡、要”乙方的现象。
风险防控措施: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依据《梅田湖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镇纪委督促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管。
2、按照《梅田湖镇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报销,保证项目资金的正当用途。镇纪委适时组织对在建项目资金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定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培训,提升自我管理意识和在日常参与监督的业务能力。
责任人:陈传军、蔡祺霖
(二)镇财务管理方面
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在财务规范化管理中,村级、站所的不合理开支,存在虚报开支或用虚假项目开支处理不合理开支的风险。
2、存在违规乱借乱支等现象、违规垫付税款、无依据支付支持金、无审批依据支付困难救助款的风险。
3、存在财务手续不全,开支不合理,存在票证不符的风险。
治理目标:
1、村(社区)、站所不存在虚报开支或用虚假项目处理不合理开支。
2、帐目不杜绝乱借乱支、违规垫付税款现象。
3、不存在财务手续不全、票证不符现象。
风险防控措施:
1、按照《梅田湖镇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对所有入账的会计凭证严格审查,对不实票据,一律不得入帐。
2、对全镇村级和站所财务实行一年一审计,重点针对较大的开支和项目进行核查,对有问题的力争早发现早处理,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出现大问题,由镇纪委和镇财政所共同负责。
3、明确责任意识,在票据审核审批过程中,对票据把关不严,启动谈话程序。
责任领导:陈传军、蔡祺霖
(三)惠民资金方面
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存在克扣、挪用惠民资金的风险。重点是地力补贴资金、棉花种植价格补助资金、农业保险理赔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等。
2、干部能力素质不强,特别是部分村(社区)干部思想进取意识不强,面对困难瞻前顾后,落实政策不力,对已经出台的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实施存在指导不够、操作不强、宣传不到位的风险。
治理目标:
1、不存在克扣、挪用惠农资金的风险。
2、干部对惠农政策措施指导有力,宣传到位。思想积极,敢担当敢作为。
风险防控措施:
1、加大纪检信访举报宣传力度,欢迎和受理社会各界对行使公权力村(社区)工作人员腐败的举报,如查证属实,从严处理。
2、强化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注重对村支两委干部的能力素质培养,发挥主体作用。
责任领导::陈传军、蔡祺霖、周伟
(四)公务接待方面
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存在将非公务活动作为公务接待,或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进行公务招待的风险。
2、存在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在公务接待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用其他名义转移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风险。
治理目标:
1、杜绝无公函接待。
2、不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
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梅田湖镇公务接待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2、严格按照县公务接待文件的要求报帐。
责任人员:陈传军、蔡祺霖
(五)作风建设方面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干部作风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吃请、馈赠,以权谋私的风险。
2、干部存在工作日违规饮酒,不按时上下班或工作时间办私事的风险。
3、干部及家庭成员借助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风险。
治理目标:
1、干部廉洁,不违规接受吃请、馈赠和以权谋私现象。
2、干部不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按时上下班。
3、干部及家属不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风险防控措施:
1、加强对机关、站所、村(社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管理,由镇纪委进行不定期督查。
2、每月由镇纪委对部门站所回访对象进行抽查,提升日常监督效果。
3、按照《华容县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办宴的管控力度,对违规操办人情宴请的人和事做到三个“一律”。
责任人:蔡祺霖
(六)日常作风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某些快要离退休的干部存在工作日不按时上下班的风险。
2、某些要离开现有岗位的干部存在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风险。
治理目标:
1、干部廉洁,不推诿、不懒政,积极工作,听从组织安排。
2、干部不存在不请假不上班的现象,按时上下班。
风险防控措施:
1、加强对机关、站所、村(社区)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作风建设的管理,由镇纪委进行不定期督查。
2、党委书记不定时对换届可能会调整岗位的干部开展交流谈心。
责任人:毛映双、蔡祺霖
中共华容县梅田湖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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