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3944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日期:2022-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2〕1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林长办:
现将《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1(试行)
附件2: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2(试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推动履职尽责,促进林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
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林长办
二、考核原则
(一)结合实际、科学设置。考核工作与林长制年度工
作要求相衔接,与重点工作和目标体系考核内容相结合,以
量化考核为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村极领导、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
励和约束作用,促进林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地评价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实际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年度林长制工作重点,镇林长办分年度制定具体的
林长制考核方案或细则。
四、考核方法
(一)日常考核
镇林长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工作部署,对重点工
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评价。根据调度评价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发送提示单、督办函等,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二)年度考核
1.自查。被考核村(社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报镇林长办。
2.复查。镇林长办采取核验材料、实地抽查和结合平时
工作情况等方式,对被考核村(社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评分,形成考核结果。
3.审定。镇林长办将考核结果按程序呈报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审定、由镇林长签批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并按高低排序,60 分以上的为合格,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排名末位的村(社区)林长或村(社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村(社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由村级林长或单位负责人向镇林长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抄送镇林长办。
(三)考评结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对村支委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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