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029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08
- 公开日期:2021-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办发〔2021〕17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这个核心,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镇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深入贯彻省委“三高四新”、市委“三区一中心”、县委“一廊二中心”战略,在办学、兴医、修路、治水、强工、富农方面,实现精明增长和赶超发展,奋力谱写美丽梅田新篇章,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成立梅田湖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成立梅田湖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 琼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毛振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周 伟 党委副书记
周昕怡 党委委员
文立志 副镇长
成 员:镇乡村振兴办、镇纪委、镇党建办、镇宣传办、镇信访办、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镇安监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监所、新建农商行、梅田湖农商行、新建卫生院、梅田湖卫生院、梅田中学联校、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周昕怡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报镇乡村振兴办备案,不再另行文。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按5年过渡期的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分类做好帮扶政策延续、优化、调整工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部门单位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对帮扶干部开展政策培训,加强政策入村入户宣传,保障群众知晓权,减少信访舆情风险隐患;加强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及“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按照“所有权与监督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并确权。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要求,加强对所有农村人口监测,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推广运用,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实现早发现和早帮扶。
重点围绕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主要指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依托信息化平台、微信等手段,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联络表见附件1);通过农户自主申请、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随时采集信息,实时监测分析,收集困难需求,各村(社区)建立监测帮扶台账,实行月动态监测;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每月实地摸排,及时掌握行业部门信息筛查反馈、日常灾情监测等重点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档外农户需提前进行经济核查);根据实际困难,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帮扶,强力阻断返贫和新致贫风险。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到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落实好国家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情况后评估。
二、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村民自治助推乡村治理水平提质;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做好兜底保障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大乡村振兴重点村和示范村建设力度。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推广“党建+金融”模式,深入落实《华容县“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四、强化组织保障
1.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乡镇明确主要负责人“主体抓”、党委专职副书记“具体抓”,成立专门机构,设立工作专班;村场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建立乡村振兴县乡村三级书记和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责任体系,县乡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明确乡村振兴联系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行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行业政策落实到位,村(社区)第一书记、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奋战一线,抓好落实。
2.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探索实施“党建+”行动,完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
3.广泛凝聚社会合力。
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村一辅警”长效机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4.做好督查考核机制衔接。
每年开展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情况督查考核,同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
附件:1.梅田湖镇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联系表
2.华容县2021年度县级干部联村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安排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附件1
梅田湖镇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联系表
序号 |
来源 |
负责内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镇乡村振兴办 |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 |
李瑶 |
15111220335 |
|
2 |
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情况监测表 |
李瑶 |
15111220336 |
||
3 |
梅田中学联校 |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贴信息 |
徐国军 |
13874068478 |
|
4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失学辍学数据 |
张顺 |
13973043730 |
||
5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 |
张顺 |
13973043730 |
||
6 |
民政办 |
残疾高中学生教育资助名单 |
陈静 |
13087302866 |
|
7 |
残疾人名单 |
彭海峰 |
13307312689 |
||
8 |
农村低保数据 |
陈静 |
13087302866 |
||
9 |
农村特困数据 |
陈静 |
13087302866 |
||
10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彭海峰 |
13307312689 |
||
11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彭海峰 |
13307312689 |
||
12 |
县直 |
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
|||
13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产业失败农户名单 |
孔勇 |
13789052985 |
|
14 |
受灾受损农户名单 |
孔勇 |
13789052985 |
||
15 |
水利服务站 |
饮水不安全数据 |
严砚泉 |
15842819003 |
|
16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信息 |
胡哲 |
15197066728 |
|
17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信息 |
胡哲 |
15197066728 |
||
18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名单 |
甘文 |
13347301121 |
||
19 |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名单 |
甘文 |
13347301121 |
||
20 |
医保参保补贴名单 |
甘文 |
13347301121 |
||
21 |
农村危房台账 |
张露平 |
13874063518 |
||
22 |
卫生院 |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信息 |
陈昆仑 |
18692122571 |
新建 |
郝萍 |
15675083580 |
梅田湖 |
|||
23 |
脱贫人口慢病签约服务情况 |
刘亮 |
18173080884 |
新建 |
|
郝萍 |
15675083580 |
梅田湖 |
备注∶联络人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将调整名单报镇乡村振兴办备案,不再另行文
附件2
华容县2021年度县级干部联村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安排表
乡镇 |
联点村 |
村类别 |
联点领导 |
驻村单位(3人) |
第一书记单位 (1人) |
帮扶单位 |
|
梅田湖镇 |
友谊村 |
重点村 |
张大宏 |
民政局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惠华城投集团 |
||
金鸡村 |
示范村 |
李 勇 |
广播电视台、烟草公司 |
中国银行 |
|||
新垱村 |
已脱贫村 |
宣传部 |
备注∶
1.重点村、示范村安排联点县级领导,脱贫村不安排,县级领导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县级备案,不再另行文;
2.重点村、示范村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已脱贫村只派第一书记;
3.帮扶单位参与帮扶,强化后盾支持;
4.示范村可采取“一队带多村”方式,实行整体帮扶、连片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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