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335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1
- 公开日期:2021-07-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1〕1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会议精神,现将《梅田湖镇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梅田湖镇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方 案为坚决、深入、彻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镇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全面开展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准确掌握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状态,冒领死亡人员待遇问题和社会保障卡管理情况,坚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二、核查对象
1.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所有人员。
2.全镇已制发的社保卡。
三、核查内容
1.核查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和持卡情况,包括是否参保、参保时间,是否本人持卡、是何种卡(见附件1)。
2.核查所有待遇发放人员情况,包括所有待遇发放人员资格、待遇暂停和待遇终止人员,全面查清冒领死亡人员待遇情况。
3.核查社会保障卡。核查全镇已制发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情况,全面查清社会保障卡去向情况以及卡上资金流量、流向。
四、核查原则
1.全面动员,集中推进。全镇上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统一开展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
2.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实行属地负责,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逐级负责,合力推进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
3.全面覆盖,彻底清理。通过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和社会保障卡核查全覆盖,彻底清理解决违法违规冒领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4.严肃纪律,杜绝虚假。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核查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较真碰硬,绝不能走过场,绝不能搞形式,绝不能敷衍虚假,切实做到“无虚报、无乱报、无错报、无瞒报”。
五、核查方式和步骤
(一)分级负责核查(7月16日—8月5日)。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乡村包干、分级负责”的方式,实行“部门各负其责、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进村入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地毯式”核查,按照“一人一卡、人卡对应”的要求,逐户逐人逐卡一一核实,签字确认,确保全面核清、核准、核实到位。
(二)迎接交叉检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抽查(8月5日—8月15日)。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抽查评估专项核查工作落实情况、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情况和社会保障卡核实情况。同时,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进行评估抽查。交叉检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抽查分别形成报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核查要求
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持卡和社会保障卡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本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状态、社会保障卡持有和待遇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其中对死亡人员要核实其死亡的准确日期,对异常卡、异常人员(查无此人、挂靠户、无法联系等)要详细了解原因,确保全面摸清各类冒领死亡人员待遇人数及金额情况。各村(社区)按照《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表》(附件1)《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入户核查表》(附件2)《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3)《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明细表》(附件4)《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1)填报要求,填写汇总上报,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签字确认,8月3日前上报至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坚决落实好。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要亲自坐镇、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协调,督促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核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压实工作责任。此次核查工作,坚持属地负责抓好落实,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履行牵头责任,各村(社区)落实走村入户责任。
3.强化督查督导。各村(社区)办点干部、联点站所负责人,组成镇级核查指导组,在各自办点村开展全程督查指导。镇纪委、党政办和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4.严肃执纪问责。要以最高的工作要求、最严的纪律要求、最高的工作效率开展核查工作。凡是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到位、核查落实不到位的,凡是工作搞变通、打折扣、走形式的,凡是工作不配合、推责任、搞应付的,凡是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表;
2.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入户核查表;
3.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汇总表;
4.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明细表;
4-1.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汇总表;
5.华容县社会保障卡核查表。
附件1
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表村(社区)(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区划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参保情况 |
持社保卡情况 |
核查方式 (电话、实地走访) |
本人 (亲属)签字 |
备注 |
|||||||||||
是否参加养老保险 |
参保险种 |
参保时间(年月) |
是否本人(亲属)持社保卡 |
持卡类型 |
银行卡号 |
发卡银行 |
领卡时间 |
|||||||||||||
是(√) |
否(√) |
城乡居保 (√) |
企业职保 (√) |
机关事保 (√) |
是(√) |
否(√) |
国家社保卡(新卡) (√) |
湖南省社 )保卡(老 卡)(√)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乡(街道)负责人签字: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村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入户核查人及电话:
填表说明:1.核查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7日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员,已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除外(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填写附表3)。
2.由人社部门提出参保条件,县公安部门按条件提供户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附件2
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入户核查表村(社区)(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区划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参保险种 (城乡居保/企业职保/机关事保) |
待遇发放状态 |
待遇终止/暂停年月 |
发放待遇银行账号 |
待遇发放账户类型 (国家社保卡/非国家社 保卡 |
发卡银行 ) |
生存状况(健在/死亡/情况异常) |
核查方式 (电话、实走访) |
本人 (亲属)签字 |
备注 |
|||||||||
健在 |
死亡 |
异常情况 |
|||||||||||||||||||||
(√) |
是否本人领卡在手 |
死亡 (日期) |
社保卡是否亲属持有 |
查无 此人(√) |
无法 联系(√) |
挂靠户 (√) |
其他 (注明具体情形) |
||||||||||||||||
是(√) |
否(√) |
是(√) |
否(√)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乡(街道)负责人签字: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村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入户核查人及电话:填表说明:1.栏2—栏10信息由社保经办机构从业务信息系统取数提供。
2.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7日。
附件3
华容县城乡居民参保和持卡情况核查汇总表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
序号 |
行政区划 |
参保情况 |
持社保卡情况 |
备注 |
|||||||
符合参保条件人数(不含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 |
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 |
本人(亲属)持卡人数 |
非本人(亲属)持卡人数 ) |
||||||||
) |
城乡居保人数 |
企业职保人数 |
机关事保人数 |
持国家社保卡(新卡)人 数 |
持湖南省社保卡(老卡 人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填报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分别由村、乡镇、县逐级填写上报。
附件4 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明细表 |
||||||||||||||||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元 |
||||||||||||||||
序号 |
行政区划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参保险种(城乡居保/企业职保/机关事保) |
发放待遇银行账号 |
待遇发放账户类型(国家社保卡/非国家社保卡) |
发卡银行 |
生存状况情况(健在/死亡/情况异常) |
健在人员非本人(亲属)持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
冒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
异常人员待遇卡(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
备注 |
||||
县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社区) |
亲属持卡冒领月数 |
亲属持卡冒领金额 |
非亲属持卡冒领金额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填报人及电话: 责任银行核查人及电话: 责任银行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根据附件3《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入户核查表》采集。 2.栏11—栏15由人社部门牵头,责任银行配合,根据死亡时间和待遇发放状况分析填写。 3.此表分别由村、乡镇、县逐级填写上报。 |
附件4-1
华容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
序号 |
行政区划 |
发放待遇总人数 |
发放待遇社保卡情况 |
生存状况情况 |
健在人员非本人持卡情况 |
冒领死亡人员待遇情况 |
异常人员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
备注 |
|||||||||||||
冒领死亡人员待遇总人数 |
冒领死亡人员待遇总金额 |
违规冒领情况 |
涉嫌违纪违法冒领情况 |
||||||||||||||||||
城乡居保 |
企业职保 |
机关事保 |
国家社保卡人数 |
非国家社保卡人数 |
健在人数 |
死亡人数 |
情况异常人数 |
人数 |
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
亲属持卡冒领人数 |
其中:冒领超1年人 数 |
亲属持卡冒领金额 |
其中冒领超1年涉及金 额 |
: 非亲属持卡冒领人数 |
非亲属持卡冒领金额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填报人及电话: 责任银行核查人及电话:
责任银行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健在人员非本人持卡领待、死亡人员违规冒领、涉嫌违纪违法冒领、异常人员冒领资金发放情况,由各发放待遇责任银行负责核查填写,盖章上报。
2.此表分别由村、乡镇、县逐级填写上报。
附件5
华容县社会保障卡核查表
填报银行网点(公章):
行政区划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老卡情况(湖南社保卡) |
新卡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 |
生存状况 |
本人/亲属签字 |
本人/亲属联系电话 |
核查方式 |
备注 |
||||||||||||
持卡情况 |
持卡情况 |
|||||||||||||||||||||
卡面银行 |
银行卡号 |
是否本人持卡 |
卡面银行 |
银行卡号 |
是否本人持卡 |
非本人持卡 |
健在 |
死亡 |
电话 |
实地核实 |
其他 |
|||||||||||
是 |
否 |
是 |
否 |
库存卡 |
滞留卡已回收 |
不知去向 |
||||||||||||||||
核查单位负责人: 核查人及电话: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