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79142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19
  • 公开日期:2021-01-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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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1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将《梅田湖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耒阳市“11·29”煤矿重大透水事故等事故教训,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镇直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平安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毛振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伟任第一副组长,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领域负责人付拥良、王淑文、毛良亮、陈传军、吕剑廷、鲁锐、文立志、蔡祺霖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从镇应急办、综治办、梅田湖派出所、镇纪检委、镇公路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梅田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镇水管站等抽调专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

三、重点任务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次”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的;

(2)违法分包转包;

(3)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

(4)销售烟花爆竹“三无”产品的。

(牵头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梅田湖派出所、梅田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其中,烟花爆竹清缴、销毁、处置由梅田湖派出所牵头组织。)

3.危险化学品方面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

(3)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仓储与经营混杂的;

(4)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的;

(5)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的;

(6)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牵头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梅田湖派出所、公路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由梅田湖派出所和镇公路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牵头组织,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面由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其他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

4.道路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8)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9)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牵头责任单位:镇公路站、梅田湖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建筑施工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的,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从事施工活动的,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的;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以及不履行合同、将承揽的业务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7)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8)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的。

(牵头责任单位:社会综合服务中心、镇公路站、镇水管站)

6.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住宅区以及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牵头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治办)

7.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生产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

(3)未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安全专项措施的;

(4)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牵头责任单位:梅田湖派出所、镇应急办)

8.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3)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

(5)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6)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

(7)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牵头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梅田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5)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牵头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治办)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月)。按照统一部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实施方案及时报镇应急办。

(二)组织实施(2021年2月至12月)。为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各村(社区)、各行业单位要按照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公示制、通报制、约谈制、奖惩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安委办。

(三)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村(社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梅田湖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切实落实村(社区)“打非治违”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组建相应队伍,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全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发动,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为:0730-4440080。各村(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严厉打击,注重打非治违实效

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镇安委会将对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采取一月一排名,一季度一通报的工作制度。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启动事前问责;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落实“黄牌警告”、“警示约谈”等责任追究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打非治违”工作查处及时,措施到位的镇安委会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安全生产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加分,并依法优先保障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的拨付。

附件:1.梅田湖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附件1

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最后一位为资料员)

检查重点

办点村场检查

备注

卢  琼

丁湘容、王  晗

辖区自来水厂

金鸡村

毛振华

李运德、薛  莲

水上交通

新垱村

周  伟

王 盟、张凯望

危险化学品

梅田村

派出所派一名干警

付拥良

李运德、彭 琦

烟花爆竹

告丰村

派出所派一名干警

王淑文

张露平、严若平

严 智、李 瑶

敬老院

迎丰社区

梅田居委会

毛良亮

段佳善、李运德、

贺  利

道路交通

曙辉村

派出所派一名干警

吕剑廷

王  辉、吴  琴

大型超市、宾馆

三合村

陈传军

李  峰、肖  超

消防安全、宗教场所

永吉村

鲁  锐

易国锋、胡  健

建筑施工、林业

友谊村

文立志

孔  勇、黄 芬

工贸企业、电力

西来村

蔡祺霖

罗  锋、李 捷

医院、学校、校车

保合村

梅田湖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分组安排表

附件2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参与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被检单位

所在辖区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和隐患

处理意见和措施

被检查

单位意见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跟踪检查人签字:

带队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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