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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24
  • 公开日期:2020-04-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20年度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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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0〕8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度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梅田湖镇党

委、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度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1号文件精神,以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我镇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人居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完成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年度任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和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完成“洞庭清波”行动任务整改,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披露的问题和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及“绿盾行动”暴露的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具体任务

1、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

(1)打赢蓝天保卫战

a.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b.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管控,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

c.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特别是水泥化工等行业窑炉及砖瓦行业废气治理达标。

d.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e.严禁燃放烟花鞭炮。

f.加强对畜禽养殖的废气治理。

(2)打好碧水保卫战

a.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破坏水源地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

b.加强县境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c.加强长江、洞庭湖、华容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d.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e.加强工业园污水处理。

f.深入推动落实“河(湖)长制”。

(3)打好“净土保卫战”

a.减量施用农药化肥,每年递减2%。

b.强化危险废物管控。

c.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建设。

2、完成夏季攻势重点任务

(1)全面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2)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首批1个村于9月30日前完成,全年完成5个村的污水治理。

(3)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4)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5)加快推进村(居)污水处理建设任务,1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9月30日前完成。

3、完成中央、省、市、县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治任务

(1)藕池河河水质全年必须稳定达到Ш类。

(2)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

(3)大湖退养,投肥养殖禁而不绝。

(4)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设施。

(5)“洞庭清波”31个问题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属地村居总支、村委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村居要根据本村居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要建设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二)依法依规,加强整治力度。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强化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人民政府对各部门、各村居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每月督查一次,半年度和年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20年度村居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梅田湖镇

1、曙辉村协助镇污水厂9月30日完成建设。

2、新垱村协助完成惠民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任务

3、各村(居)做好禁止秸秆焚烧工作

4、曙辉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率达到90%

5、完成姚正春、黄真纯、王卫水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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