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7444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13
  • 公开日期:2020-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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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发〔2020〕5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梅田湖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服务群众能力,解决村级干部人才短缺、后备力量不足问题,不断充实新鲜血液,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结合梅田湖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动态保持2名后备干部。其中1名年龄在35岁以下,1名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由镇村两级共同管理。镇党委负责选拔、考核、培养、培训与使用,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推荐和日常培养管理。

第二章  选拔

第四条   村(社区)“两委”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相应选配村(社区)后备干部:

1、没有配齐村(社区)干部或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干部的;

2、年龄结构不合理,没有35岁以下班子成员或班子成员年龄偏大的;

3、文化程度偏低,班子成员中没有高中或大专以上文化的;

4、班子成员不胜任现职,群众满意率低的;

5、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评价好。

2、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被立案侦查的;

2、受到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不满3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3年的;

4、政治素质差,群众基础差的;

5、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社区)正常工作的;

6、信奉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

7、长期外出、患有疾病影响正常开展工作的;

8、有其它情形不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

第七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主要来源:

1、 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

2、返乡创业的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

3、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

4、村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和群团组织负责人;

5. 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得票较多,群众基础较好,没有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等。

第八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

(一)动员部署,镇、村(社区)两级分别召开会议,就公开遴选条件、范围、名额、方式方法等进行宣传动员;

(二)民主推荐,采取驻村工作队、乡贤举荐、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组织推荐;

(三)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民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培养对象,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后备干部人选;

(五)公示,镇党委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

第三章  教育、培养和锻炼

第九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1、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村(社区)后备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文化水平。

2、 素质教育。每年对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市场经济理论以及现代科技、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村(社区)后备干部的综合能力。

3、专业技能教育。定期组织村(社区)后备干部参加各类农村实用种植养殖技术、电脑操作技术、机械维修技术等培训班,切实提高村(社区)后备干部的专业技能和致富能力。

第十条  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式方法:

1、 对村(社区)后备干部实行培养人定向培养,从村“两委”干部、办点干部中为每名后备干部明确至少1名培养人,根据后备干部的特长,制定并落实培养措施。

2、村(社区)后备干部每半年要向村(社区)党组织上交一份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培养人每半年要与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及时了解村级后备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由培养人提出教育培养意见,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4、每年末,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一次由村“两委”成员、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培养人介绍对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第十一条  以村日常工作为平台,采取跟班学习或直接参与村事务管理方式,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跟班学习由培养人一对一“传帮带”;参与村事务管理根据村工作需要,结合后备干部个人情况,给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实践锻炼方式,适当组织后备干部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有计划地安排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到乡镇机关、站所跟班锻炼,鼓励后备干部领办、创办致富项目等,帮助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全程记实。建立后备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对后备干部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教育培训、考察考核、培养措施、工作成绩和奖惩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

第十三条  镇党委负责对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年度考核与监督,考核可结合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着重考核村(社区)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内容,并突出考核现实表现、发展潜力和群众意见。

第五章  管理使用

第十四条  对村(社区)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后备干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 工作不积极主动,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的;

5、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6、 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理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第十五条  按照备用结合原则,根据村(社区)班子建设的需要,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级后备干,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用。如果届中对不胜任工作、群众意见大的党支部成员进行调整时,优先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佳人选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   为激励村(社区)后备干部扎根基层,在跟班学习或直接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期间,除村(社区)发放误工补贴外,镇财政给予村(社区)后备干部适当补助,标准每月不超过4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梅田湖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上级相关政策出台,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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