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4-222213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22
  • 公开日期:2024-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巡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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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2415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巡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和未批先建等违法(占)用地行为,保障农村占用宅基地建房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降低宅基地违法用地案件发生率,现将《梅田湖镇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巡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梅田湖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

用地巡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行为的巡查管理,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和违法(占)用地行为的紧迫性,突出早发现、早制止,切实加强管理农村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行为,形成预防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两条红线。

二、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法使用和开发。对全镇12个行政村(社区)进行全方位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报告违法行为,确保实现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行为“零增长”。

三、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梅田湖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巡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陈志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    人大主席

陈传军  党委委员

文立志  副镇长

 员:张露平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财政所所长

易国锋  梅田湖自然资源所所长

颜佳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督促、汇总各村(社区)数据。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颜佳兵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统一巡查车辆调度,建立动态巡查机制。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村(社区)成立日常巡查工作队。各村(社区)要明确基层宅基地管理员1名,督促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沿线、林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乱占耕地建房或其他违法用地、违法搭建(含铁皮棚、围墙等未经过审批的行为)等行为开展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置,无法自行处置的以书面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占)用地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小组。

主要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安排一名同志对各村(社区)每周不定期开展巡查,指导各村(社区)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并将巡查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问题马上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职责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农村建房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对符合“一户一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核实,办理发放相关证件,牵头组织车辆开展巡查,统筹安排巡查车辆和正常运转经费。

2.自然资源所职责: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核查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对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拆除后恢复种植条件验收、指导、监管,会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巡查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负责对街道辖区内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手续建房及破坏耕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力量依法进行拆除。

4.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房规划编制和指导示范图片推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农村住建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安排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需抓好落实并长期坚持。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按照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要求,遏制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用地的增量。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责任,压实包村(组)干部责任,包村(组)干部对巡查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各村(社区)核实后交由村(社区)指定干部汇总,汇总后的上报表册必须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签字后上报有效。同时,在工作中,要把群众建房的合理需求及时反馈、及时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村(社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入户宣传、群众会宣传、标语宣传等形式,使群众知晓政策、了解政策、支持政策,引导符合“一户一宅”的群众在村(社区)领取申请表并完善相关内容后;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开工建设,避免群众因政策知晓问题引发违建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要充分利用要党员、组长等群众,形成共监、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检查和问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深入一线,充分了解情况,对发现问题要现场交办,并保持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附件:梅田湖镇建房日常巡查台账

 

 

 

 

 

 

 

 

 

 

 

 

 


附件

梅田湖镇建房日常巡查台账表

 

 

户主姓名

主要问题及说明

巡查人员签名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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