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5522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28
  • 公开日期:2023-02-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3-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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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3〕5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梅田湖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具体工作

牵头责任人

责任单位

1

国、省控断面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监测藕池河东支入境断面、与操军白莲村交界断面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排渍口巡查管控,监测断面上游3公里、下游0.3公里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杜绝牛羊上堤、垂钓、非法养殖场,规范经营主体废水(污水)排放,治理农户生活污水。

陈志辉王  盟张露平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河长办、梅田湖居委会、金鸡村、永吉村、保合村

 

2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禁止养殖尾水及腌制废水违规排放,加快化肥减量工作推进落实。

1.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规范监管,特别针对养殖尾水、腌制废水排放污染及群众反映强烈养殖污染问题,强化督促整改。

2.开展禽畜养殖常态巡查,规范粪污处理,藕池河及水源保护地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增养殖点。

3.加强宣传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化肥减量。

陈传军文立志孔  勇丁湘容李  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3

秸秆、垃圾禁烧

严禁秸秆、农业垃圾露天焚烧。

开展日常禁烧宣传、巡查、加强禁烧管控,对违规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文立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4

人居环境整治

系统整治垃圾转运处理,加快推进厕所革命。

常态管控,杜绝焚烧垃圾,杜绝垃圾违法填埋场,加强垃圾压缩站(含渗透液)监管,完成2023年改厕任务。

周  伟吴  琴李  峰

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各村(社区)

5

河道污染整治

一线大堤、主沟主渠规范管控。

加大对藕池河东、西支大堤巡查力度,重点整治乱搭乱建、堆放生活垃圾、非法填埋、违规养殖、牛羊上堤等情况,定期开展河道主渠“四乱”清理。

陈传军丁湘容

河长办、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各村(社区)

6

饮用水安全保障

梅田水厂、永吉水厂、惠民水厂等饮用水源地水质管控。

 

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出现污染水源地情况及时处置到位。

 

陈传军丁湘容

水利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梅田村、永吉村、新垱村

7

企业环保污染及污水处理厂管理

严禁企业任意排放污染物。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加大对镇内企业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对乱排污染行为依法处置。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巡查,确保正常运行。

王  盟

张露平何  为谢佳林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市监所、污水处理厂、各相关村社

8

特护期应急响应(每年9月25日至次年3月15日)

 

特别防护期间,藕池河等我镇境内河流各监测断面稳定达到Ш类水质

定期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加强断面附近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特护期应急响应相关指令。

 

陈传军王  盟张露平丁湘容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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