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203031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26
- 公开日期:2022-1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办发〔2022〕26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村(社区)、部门单位年度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掌握村(社区)、部门单位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的履职尽责等情况,定于1月上旬对全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进行年度综合考察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班子成员。
二、考察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1月7日(具体时间测评组与测评单位联系)
三、考察内容
1、考察班子集体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目标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考察班子成员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察程序和办法
1、发布考察预告。由各考察组与被考察单位联系沟通,确定考察具体时间,作好相关准备。
2、工作述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村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参加,班子集体进行书面述职,班子成员进行大会述职,其中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包含述党建内容。各单位班子集体、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上交考察组。
3、民主测评。村(社区)召开述职大会后,给村组干部、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发放民主测评表,对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4)。村(社区)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不超过实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一)。4000人以下的村参会人数不少于40人,4000人以上的村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社区参会总人数不少于20人。部门单位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代表,邀请负责本线工作的镇干部参加。测评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布。
4、个别谈话。个别谈话接触30人以上,参会人员少于30人的全部接触,除班子成员外的个别接触人员由考察组随机抽取。
5、专项调查。针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
6、综合评价。考察组实事求是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报告,内容包括:一是班子集体及成员情况;二是参会及测评情况,含参会人数、测评票数及得票情况、后备干部人选推荐情况;三是每名干部优缺点;四是存在的问题;五是考察组综合评价及工作建议。
五、结果运用
1.考察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其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组织调整、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
①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20%的;
②对班子严重不团结应承担主要责任者,或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闹不团结、造成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
③因身体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正常履职上班的;
④在职干部经常外出务工、经商,影响本职工作,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分管工作“一票否决”,对乡镇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第一责任人;
3.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向党政负责人会议汇报考察结果。各单位要针对考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搞好整改。
六、考察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考察组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人员、资料及有关情况等。
2、被考察对象不得从事非组织活动或设置障碍,干扰、妨碍考察工作,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考察期间考察对象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经考察组同意。
3、考察组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是考察要全面、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或弄虚作假;
二是不得泄露考察情况,不得在考察期间接待无关人员;
三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宴请、娱乐
活动和可能影响考察工作的其他活动;
四是凡涉及与主要考察对象有亲缘关系或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均实行回避;
五是不准在考察期间找被考察单位联系办理私事。
附件:
1、2022年度班子考察分组安排表
2、被考察单位民主测评大会民主测评表
3、考察情况报告单
4、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民主测评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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