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688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03
  • 公开日期:2021-1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展新党员流程解读
来源:梅田湖镇   2021-12-03 00:00
浏览量:1 | | | |

发展新党员工作必经会议

序号

会议名称

参会人员

会议内容

1

支委会

全体支委委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

支委会

全体支委委员,培养联系人

确定发展对象

3

支委会

全体支委委员

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否报基层党委预审

4

党委会

全体党委委员

预审发展对象

5

党员大会

全体预备、正式党员,发展对象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6

党委会

全体党委委员

审批接收预备党员

7

支委会

全体支委委员

审查预备党员是否应当按期转正

8

党员大会

全体预备、正式党员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9

党委会

全体党委委员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10

党员大会

全体预备、正式党员

内容之一:宣布基层党委的审批结果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申请入党

1.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在1个月内派人谈话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工委,下同)备案

4.党组织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5.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确定发展对象

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7.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8.党组织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

9.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

收预备党员

10.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1.基层党委进行预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对新发展党员对象进行预公示(公示期为5至7天),公示无异议,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12.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逐个讨论和无记名票决,形成决议

14.党委(工委,下同)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5.党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的3个月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预备党员(特殊情况审批时间可延至6个月)

16.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党委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将审批预备党员的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备案

预备党员转正

17.党组织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党员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8.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入党宣誓

19.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20.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1.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对转正对象进行预公示(公示期为5至7天),公示无异议,交支部大会讨论和票决

22.1年预备期满时,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讨论和无记名票决,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必要时支部大会讨论时间可推迟6个月)

23.上级党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的3个月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转正为正式党员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4.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6.党员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或建立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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