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684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0
- 公开日期:2021-12-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度城乡居民住院医疗救助申报审批工作解读
2021年度城乡居民住院医疗救助申报审批工作解读
一、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
具有我镇户籍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1.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低保户。已纳入“一站式”结算且享受了医疗救助政策的对象(特困人员、低保户)不再重复救助。
2.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二)救助条件
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金额累计超过3万元的上述人员。
(三)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金额多少及家庭困难程度公平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具体标准为500至300元。
二、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书》,并按规定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后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报。
(二)村(居)委会审查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类别、家庭困难程度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并在《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
(三)乡镇审核
乡镇对村(居)委会报送的《申请审批书》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请人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票据金额、医保支付金额、累计个人自负金额,并根据申请人个人自负金额多少和家庭困难程度公平合理确定救助金额。救助汇总明细表报乡镇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呈报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
(四)医疗保障局审批
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对乡镇报送的《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资金拨付
县医疗保障局将复核确认后的救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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