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48387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1-07
- 公开日期:2019-01-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梅政办发〔2019〕1 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群体:
根据国务院2018年12月11号召开的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华重动防【2018】12号、13号、19号文件精神,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仍然不容忽视,务必继续坚持。为继续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与传播,确保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镇政府再次强调: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严禁跨省、跨县调运猪及生猪产品到我镇屠宰和销售。严禁餐馆、食堂将剩余餐厨泔水提供给养猪户喂猪,严禁养猪户用剩余餐厨泔水喂猪,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后,对其当事人和单位有关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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