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8-142480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8-30
- 公开日期:2018-08-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18〕15号
关于开展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县、镇派工作队:
为确保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于9月3日-28日开展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村(社区)。
二、检查时间
9月3日-28日。9月3日-7日检查组第一组对村级相关资料进行检查,9月10日-27日检查组第二组至第五组进行各村交叉检查,9月28日各检查组到镇机关汇总检查结果。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检查由各村(社区)、县、镇派驻村工作队、镇组工办、扶贫站工作人员组成,各村(社区)之间进行交叉检查。此次检查对象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检查内容为:村级业务台账、项目库资料、贫困户“一户一档”档案、“扶贫明白卡”开通情况、《社会扶贫网》注册情况、《扶贫手册》填写情况、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户籍整顿情况、扶贫资金情况、贫困户满意度共十项。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五、组织保障
1.此次检查为党委政府对村支两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需引起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部署迎检工作,确保检查顺利开展。
2.此次检查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车辆,考核结束后由镇财政统一进行结算。
3.此次检查组就餐由各村(社区)安排就餐点,考核结束后由镇财政统一进行结算。
六、结果运用。
1.此次检查将采取量化考核计分,各村(社区)将严格按考核计分结果进行排名,检查考核情况将进行全镇通报。
2.此次检查结果60分以下的村(社区)取消相关村(社区)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村(社区)相关负责人、镇派工作队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将形成问题清单,下发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整改到位。
4.10月份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期,镇扶贫站将于10月下旬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进行存档备案,在省、市、县各级考核督查中,各村(社区)因同等问题被上级点名批评的,镇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
七、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肃作风纪律。
2.各检查组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对所检查的村(社区)成绩需量化计分,发现的问题登记到户、到人,单项计分解释权归各个检查组。
附件:1.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分组安排
2.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3.贫困户问卷调查
4.贫困户问卷调查细则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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