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8-134642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1
- 公开日期:2018-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18〕8号
关于印发《2018年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2018年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实 施 方 案
2018年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将围绕“巩固垃圾治理成果,实现治污、治杂重大突破”的总体目标。始终坚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使用与维护;全面启动污水治理工程,加大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使用与维护;加大对杂乱治理的力度;开展文明卫生村(居)创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提质升级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垃圾治理。全镇农村环境卫生实现常态保洁。强力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90%以上农户正确使用垃圾池,加大设施建设与维护力度,完成50%以上的村级可回收垃圾站建设任务。
2、污水处理。全面启动污水治理工程。基本实现主干沟渠沿线无污水污物直排现象;开展水源保护行动,保护饮用水源,珍珠养殖年底全面退养,全面禁止高密度投肥养殖和电捕鱼。
3、杂乱治理。大力开展杂乱治理,重点治理农户庭院和主干公路乱推乱放、乱搭乱建、杂草丛生等杂乱现象,做好绿化、美化等工作,创建1-2个杂乱治理示范村,栽花种草美化主干道10公里以上,每个村创建1-2个杂乱治理示范组,25%以上的农户庭院种植花草,全镇80%以上的农户庭院整洁有序。
4、集镇治理。开展文明卫生集镇创建,全面治理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推乱放、乱停乱靠、乱写乱画、建筑占道、马路市场、卫生死角等现象,完善集镇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提升干群认识,扭转群众卫生习惯。
2、强力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加强设施建设、管护和使用,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减量处理。
3、全面启动污水治理工程,加强水源保护。
4、大力推进杂乱处理。开展“四道一渠”、农户庭院杂乱治理,确保全镇主干线路、农户庭院整洁有序。
5、全面开展集镇整治,建好管理队伍,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集镇整洁有序。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镇、村(居)两级专门班子常态抓。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牵头抓,一名党政负责人专职专责抓,办点干部、联点站所负责人包村(居),并领办打造1个不少于2个组40户的示范片。村(居)由总支部书记负总责,一名村(居)委员具体抓,实行村(居)干部包区域、党员干部包农户、保洁员分片负责的管理制度。
2、充分发动群众。坚持利用广播灌输、党员骨干带头、学生影响、干部督促、评比引导、奖惩促进、志愿者推进等方式方法,教育引导群众,提升认识,积极参与,扭转习惯,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作用,规范村民行为,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低成本常态运行。
3、严格督查考核。采取暗访、明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办法,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考核力度。一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一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讲评,好坏两上台。二是黄牌警告,公开曝光。对督查发现因工作不力而导致效果不好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播予以公开曝光。三是领导约谈,重点监管。对工作长期被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由镇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镇指挥所实行重点监管。
4、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污水综合治理、杂乱整治、集镇整治。专项整治项目由镇指挥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达标的实行以奖代投。
附件1: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奖励办法
附件2: 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计分标准表
附件一:
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奖励办法
为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常态保洁目标,在全县升位晋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8年度梅田湖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奖励办法。
一、督查评比
各村(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由办点干部和第一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村(居)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干部联同保洁队伍实行分片包组负责。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抽调人员和村(居)干部代表联合组成督查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范围、具体时间结合上级要求进行,对各村(居)农村环境卫生情况现场打分,得分相同的村,由督查组复查排出先后。
村(居)在接受市、县检查被扣分的,结果出来一并计入当季度总分。市检扣1分以上的据实加扣到当季度总分,县检扣2分以上的据实加扣到当季度总分;市检扣1分以下(含1分)的当季度减扣1分,市检未扣分的当季度减扣2分,县检扣2分以下(含2分)的当季度减扣1分,县检扣1分以下(含1分)的当季度减扣2分。
全镇12个村(居)环境卫生按得分情况,一季度一综合排名、奖评,每季度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前5名的村(居),罚末位2名的村(居)。
村办点干部、联点站所负责人领办打造1个不少于2个组40户的示范片,镇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每月对各村示范片进行一次专项评比计分检查,半年排一次名,实行绩效奖,奖励前5名及创建示范片达标奖(镇检每次85分以上、市检扣分一分以下县检扣分2分以下)村的办点干部和联点站所负责人。第1名奖励1200元,第2名奖励1000元,第3、4、5名奖励800元,奖励村达标示范片的办点干部与联点站所负责人800元(名次奖与达标奖不重复);奖励资金来源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浮动,另镇财政对村获得名次奖与达标奖的办点干部与联点站所负责人相应配套实施奖励。
二、督查组成员
督查组由周伟、陈希罕、刘剑楠、李青、蔡祺霖、李峰、王辉和2名村(居)干部及抽调人员组成。
三、村(居)奖励标准
一等奖:4000元,奖励条件:排第1名,且得分在95分(含)以上;
二等奖:3000元,奖励条件:排第2名,且得分在90分(含)以上;
三等奖:2000元,奖励条件:排第3—5名,且得分在85分(含)以上;
罚末位2名:倒数第二名且得分在75分以下罚500元,倒数第一名且得分在75分以下罚1000元。对号入座,不重复奖励。 其它涉及到村(居)专项整治的奖惩实施以镇政府专项整治文件通知为依据。
四、村(居)奖金来源
各村(居)统筹6000元,作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经费上缴镇财政,其余不足部分由镇财政实行配套。
附件二:
2018年梅田湖镇村(居)环境卫生整治考评计分标准
计分内容 |
检查范围 |
计分标准 |
大面整洁 (30分) |
公路沿线 可视范围内 |
出现一处零散垃圾(5片以内)扣0.5分;出现成片垃圾每处扣1分(10片以内);出现一处成片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扣分点复查时未整改,第一次按原扣分分值等同扣分,往后成倍叠加,上限12分。保持道路沿线整洁,每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0.5分。垃圾围中垃圾堆满未及时清运每个扣0.5分,垃圾围(池)周围有明显散落垃圾每个扣0.5分。 |
农户庭院整洁 (25分) |
农户房前屋后有零散垃圾(5片以内)、乱堆乱放每处扣0.5分;有成片垃圾(10片以内)、污水横流每处扣1分;有成片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扣分点核查时未整改,第一次按原扣分分值等同扣分,往后成倍叠加,上限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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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使用 (15分) |
垃圾池(含简易池)未分类或分类不彻底每个扣0.2分,破损池或安装不规范一个扣1分。严禁村场自建垃圾堆(填埋)场,发现一处扣5分。在指定公共填埋场不按规定堆放垃圾或在垃圾清运过程中沿路飘洒,一经查实均扣10分。农户无池而垃圾乱倒的扣2分,未编号或编号不清的每个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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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除杂 (20分) |
公路旁 沟渠 |
每100米或累计100米作为一个计分段,未除杂或除杂不彻底扣0.5分,路渠边乱堆乱放扣0.5分,陈年枯木树枝杂乱无章一处扣0.5分;边坡、水面等出现漂浮杂物、污水横流,每处扣0.5分。一户房前屋后未除杂扣0.5分,一户空闲房未除杂扣0.5分。 |
宣传评比 (10分) |
宣传、评比或 发放倡议书 |
走访农户了解宣传情况,没有召开广播会的扣2分,未开展评比的扣8分,评比了未公示的扣4分。 |
2018年梅田湖镇村(居)环境卫生整治考评计分表
计分内容 |
扣分 |
扣分点 |
大面整洁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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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庭院整洁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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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使用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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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除杂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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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评比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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