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8-134642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8
- 公开日期:2018-04-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18〕9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县三级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4月13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夯实信息质量,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经镇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梅田湖镇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下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5日
梅田湖镇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员人口信息是全民健康基础信息资源,是健康大数据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宏观决策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受生育政策调整、机构改革的影响,全员人口信息面临信息冗余、采集不准确、变更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日常业务应用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全员人口数据在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中的价值和意义。根据省市县年度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夯实信息质量,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决定2018年组织进行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口径(以下简称“统计口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核实,清理冗余,补登漏管,纠错纠偏,巩固安全,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和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基础信息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改革完善计划生服务管理,服务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服务于人口和经济社会宏观决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各村(社区)进行宣传发动,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
(二)数据清理阶段(2018年4月至7月)。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入户现场走访等方式,对现有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做好去重、补漏、纠错工作,做到不重复、不虚报、不漏人、不漏项、不错项。
(三)数据评测阶段(2018年8月)。通过数据整理、比对和校核,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综合评测,评估清理工作成效。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冗余数据。重点清理死亡人口、迁出外省人口、重复人口、虚假人口(包括虚假出生)以及其他不应纳入管理的非本省户籍人口。
1.因婚嫁外省或户口迁出外省,不属本省管理的人员,予以注销,注销原因填写“移交外省管理”。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居住原户籍地或享受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服务的,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并按照流动人口统计口径填报相关信息。
2.姓名和身份证(包括其他)在省内存在二条及以上人员信息的,注销其中一条信息,注销原因填写“重复人口注销”。
3.以与公安、民政、人社、妇幼、疾控信息比对结果为基础,核实疑似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予以注销,注销原因填写“人口死亡登记”,严禁其他错误信息以“人口死亡登记”进行注销。
4.经核实确为虚假人口的,予以注销,注销原因为“错误信息注销”,相关联的出生信息按统计口径同时予以删除。
(二)落实主动移交。迁入地或婚入地未对迁入人员、婚嫁人员进行移交申请的,迁出地或婚出地可通过主动移交功能进行移交。主动移交方须提交真实准确的信息,明确移交人员现居管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村(居)信息。接收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逾期不确认也不反馈的,将作为年度考核筛选现场调查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明确管理关系。严格按照统计口径以户籍地、婚入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对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人员进行梳理,重新核实和明确管理责任单位。
1.夫妻双方账卡应为同一管理单位,严禁出现只填写配偶信息而无配偶全员账卡或配偶账卡不在同一家庭户的情形。
2.现管理单位应主动采集信息,可与原管理单位核实相关信息,但不得要求原管理单位补充完善育妇账卡的婚姻、妊娠等业务信息后才接受移交申请,或直接要求对象本人找原管理单位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3.省内人员户籍变更后,按照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一致的原则,通过整户移交功能,重新明确管理单位。
(四)信息补登纠错。清理漏登、漏管对象,及时更新信息。
1.逐户清理漏登人员,按照统计口径进行漏登人员信息补充登记;不属于本地管理的对象,及时向户籍地管理单位反馈。
2.逐人核实身份证信息。未通过公安比对认证的全员人口身份证信息(不包括外省婚入且户籍未迁入人员),进行入户核实并补录。
3.采集更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流动状态、服务信息、流向地址等信息。
4.维护更新全员人口关键信息。及时更新全员人口的民族、户口性质、人户状况、管理类型、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和职业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五)规范信息上报。严格按照信息维护有关流程规范补充相关信息。
1.严禁流出地删除流入地已上报的流动人口出生等业务信息后再重新上报。
2.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流动人口的跟踪管理。对于部门数据共享、实名制就诊、网上业务办理等业务活动发现的流动人口信息,户籍地须及时录入流出人口流动轨迹和联系方式,现居地须及时纳入流入人口管理。
3.及时处理群众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各类计划生育业务办理申请,确保业务办理及时顺畅、业务信息及时更新。
四、安全保障
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安全管理,构建机制,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明确各单位计生专干为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
1、全员人口账号均为实名制,所做任何操作均有日志记录,操作员不得将账号外泄给他人,非工作需要不得查询个案信息。
2、禁止将数据库文件及个案信息通过网络传播。
3、所有原始清理资料不得遗失,清理工作结束后交卫计办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村级按0.5元/户的标准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多方数据分析比对,深入细致开展入户核对,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正确处理数据清理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强化督查,加强指导。镇卫计办每周通报清理工作进度,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任务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要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偏差。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情况将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四)量化标准,严格奖惩。2018年7月31日前必须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且匹配率达到95%以上,凡未按时按质完成的单位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工作进度快,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前六名分别给予工作奖励,一等奖一名,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现金8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现金500元。(所有奖励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达到规定的匹配率才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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