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26199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30
- 公开日期:2017-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17]24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所单位: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慈善活动、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法律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办“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晚会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公益募捐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为重心,遵循“扶危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坚持“党委政府推动、慈善机构依法组织运作、广泛发动、公开透明、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募捐主体
(一)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二)村(社区)和社会中小工商企业(三资企业)。
(三)各村(社区)寓外爱心人士
(四)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活动时间
11月10日晚上7:00
四、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公家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五、组织实施方法和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镇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及在外经商知名人士等机型普遍摸底;
2.宣传动员:镇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到村进行了解和宣传,了解企业(商户)的有关情况和负责人的意向,初步掌握捐助资金数额;
3.召开座谈会: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召开由部分企业负责人代表、在外经商知名人士代表、财政、民政、扶贫等部分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商讨认捐事宜,并组织现场捐赠活动;
4.组织实施:11月10日组织各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影剧院进行募捐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切实增强参与慈善、奉献慈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镇精准扶贫、慈善事业发展和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单位、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爱心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要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严禁方法简单和强捐,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造声势,增强民众慈善意识,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奉献爱心的积极性。
(四)搞好总结表彰。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站所单位、村(社区)要适时报道捐赠情况。要善于挖掘先进典型,认真做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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