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24803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5-19
- 公开日期:2017-05-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发[2017]12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站所单位:
《梅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梅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华容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方案》(华易地搬迁联席办〔2017〕4号)要求,针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时间节点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此前开展的易地搬迁农户进行全面核查,于2017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工作措施不脱节。
二、存在问题
我镇曙辉村集中安置点面积超标严重,此问题已被列入省反馈问题清单,并在全省易地搬迁推进会上被点名。分散安置有1户系镇站所职工家属,因身份不符合,未发放建房补助资金。
三、整改要求
对曙辉村安置点对象进行重新识别,如不符合要求,必须取消易地搬迁资格,并追回已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对镇站所职工家属冒充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申报项目一事,镇纪委要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四、整改措施
1.对曙辉村集中安置点10户进行重新识别,其中有4户13人(金传杰户4人,李凯华户2人,张友军户4人,秦立忠户4人)不符合条件,要坚决取消其搬迁资格,曙辉村在此次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中按程序将此4户清理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
2.镇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及村干部多次与清理对象联系沟通,通过做工作讲政策,确保5月20日之前此4户将得到的建房补助款如数退返到镇财政;
3.镇纪委要对西来村不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立案调查;
4.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要按程序重新确定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让真正需要建房的易地搬迁贫困户享受到政策的扶持;
5.各村(居)要全力配合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搞好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复核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符合条件的对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建房搬迁。严禁未报告先建和擅自更改规划、严禁超面积建房、严禁豪华装修。
五、整改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
2.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抓好整改。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3.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由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工作小组牵头做好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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