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5-114115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3-02
- 公开日期:2015-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机关管理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日
梅田湖镇机关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打造规范廉洁高效机关,特制订本制度,共分七个部分。
一、考勤
1、工作签到。干部职工实行上班指纹电子签到,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时间段为8:30—17:30,缺勤按10元/天·次罚款,从当月工资补贴中扣除,周公布、月结算。省市县开会、学习,凭镇党政办通知核准;离镇办事有请假手续的例外。在县及以上督查中被查到不在岗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罚款,接受问责处理;其所在站所主要负责人及镇分管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各处罚100元。
2、值班住宿。镇机关实行办公无休日。按党政办安排,工作日机关住宿,周末、节假日轮岗值班,处理相关工作。住宿实行指纹打卡签到,时间段为19:00—24:00,工作日缺岗一次,罚款20元;周末、节假日缺岗一次,罚款50元。
3、规范请假。党政班子成员、站所长、支部书记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村委主任请假须经镇长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须经值班负责人批准,请假3天及以上须由专职党委副书记批准。干部职工全年累计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二、会议
1、工作例会。每周星期五下午2:30(或2:00),办点干部参加例会。会议由值班负责人主持,每个月至少有一次例会由办点干部汇报办点工作。
2、会议核准。凡需全体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参加的会议,须分别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尽量开短会,一般会议时长不超过1小时,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用餐。其它分线会议由分管负责人提议报镇长批准。召开各类会议以及需办公室电话通知的所有事项,必须报值班负责人,以便协调统筹安排。会议迟到一人次,罚款10元;缺席一人次,罚款30元,从工资补贴或拨款中扣除。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3、重要会议。由值班负责人综合调度,党政办提出会务方案,明确会务分工,涉及到的干部、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若有不服从的,停岗反省。
4、会场卫生。机关会议室,由党政办提出保洁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被投诉会议室不清洁并查实的,给予20元/次罚款。
三、文书及印章管理
1、上级来文来电,值班负责人签拟之后,由党政办送书记、镇长及相关同志阅文。阅办人应在文件处理卡上签名。
2、严格办文程序。文件初稿由各线起草,分管负责人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方可上会。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向上请求资金、项目支持的文件,必须请示党委书记批准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同时原件要留存一份编号存档,有上级批示意见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3、党委、政府公章,统一保管、规范使用。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财政统一预算。预算计划经党政负责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站所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原则上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站所工作经费,由保障基数、绩效基数两块组成,对应职责,限额包干使用,超出不补。上级有明确政策规定的专项经费,实行统筹安排,财政监督使用。工作性临时指挥机构一般不单独开设账户。
2、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财务报账实行月结制,一次经办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累计总额在1000元以下,由值班负责人审批,以上由镇财务领导小组审批。财政入账的支付凭证,未经值班负责人签字,机关财务出纳不得列支现金和结算票据。因缺勤、缺席、信访等考核镇村干部的罚款,一并纳入月结。
3、严控各项费用。严控办公费用,各线布置迎检需由财政列支的项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方案,经党委书记批准,值班负责人审核,方能执行,否则财政一律不予列支。严控文印资料费,机关文印资料费用年度总额控制在3万元以内;由财政列支的文印资料(含镇外),设计流程,统一由党政办审批把关。严控接待开支,会务和来客接待一律到机关食堂就餐,并按程序填写开餐通知单。全年费用限额在4万元以内,接待来客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会议室不安排水果等。不能签单。严禁租车,特殊情况公务租车必须报请书记同意。差旅费,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民政临时救济。值班负责人的审批限额在200元/人·次以内。
5、机关干部(含村场、站所干部)操办婚庆等事项,按县纪委文件执行。
五、机关财产管理
1、机关内所有财产,均由内务线管理,建立机关资产台账,爱惜使用,损坏赔偿。各房间编号登记造册,干部职工调离时按册清理,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维护,由各线报值班负责人审批,内务线统一采购或安排;镇机关日用品采购,统一由值班负责人、党政办主任经办,否则财政不予列支。
3、节约用水、用电。对设长明灯、开长流水,以及下班不关电脑、烤火炉等电器的浪费行为,一经发现,是机关干部的,罚款30元/次;是站所干部职工的,对站所罚款100元/次,从拨款中扣除。
六、机关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负责。各房间卫生由办公(住宿)人员负责;机关大院、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分块轮流负责(由内务线提出方案),安排干部职工轮周值扫,定期评比。
2、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不乱丢垃圾,主动制止不文明行为。
3、保持办公室和宿舍清洁,每三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至少评出两个“不清洁”。
七、其它
1、鼓励干部职工正面、实事求是推介本镇工作,在市及以上主流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发表文章的,每篇奖励200元及以上。
2、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安排,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荣誉的给予奖励。
3、机关勤务、食堂等临聘人员,由值班负责人管理,半年度一次接受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
以上制度自
附件:梅田湖镇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梅田湖镇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考勤签到。工作签到和值班住宿全部实行指纹电子签到,指纹打卡机设在党政办,人员排班表由党政办提出。
2、考勤统计。考勤以指纹打卡机数据和相关凭证为准,由党政办负责统计。省市县开会、学习,以及离镇办事履行了请假手续的,须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党政办主任备案登记;未指纹打卡且未备案登记的,视为缺勤。没有纳入指纹打卡签到的干部职工,由党政办组织抽查在岗情况,缺岗一次罚款10元并通报。每周例会通报上周考勤情况,并张贴公示。
3、到会统计。镇会议(含例会)的到会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未参会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党政办主任备案登记的,视为缺席。
4、财务管理。财政预算计划由内务线提出方案,经党政负责人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5、用水用电。由内务线不定期组织督查,对浪费行为进行查处。
6、信访统计。凡到镇及上级上访的,每人次分别罚办点干部、村支书、村主任10元,由镇信访办负责统计,每月汇总报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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