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3-114114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8-26
- 公开日期:2013-08-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场)、部门单位:
《2013年全镇“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12日
2013年全镇“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活 动 方 案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8月份开始,在全县集中开展“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以下简称“大走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为民办实事好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构建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全镇发展建设,加快建设生态、和谐、活力梅田湖镇。
二、活动内容
8月~10月,全镇各级干部集中三个月时间,进村(场)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村(场)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
2.走访调研。
3.积极整改。走访人员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尽量予以解决,并及时告知当事人;不能当场解决的具体问题,向镇综治办报告,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保证重点问题整改到位。诉求办理后,及时告知回复当事人。
4.督办回访。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村场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设,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钟勇军同志任组长,张水锋(常务)、石时定、周伟、张学武、程猛、胡剑等同志任副组长,陈佳鹏、夏洋、竺绚、侯瑞旗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党政办,程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镇党委、政府的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梅田湖镇良好形象。
3.严肃工作纪律。走访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给村(场)添麻烦,不准给群众添负担。
5.严格督查考核。“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活动开展情况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并定期组织电话回访调查。对走访率低于50%的,扣责任村场、办点干部各1000元;对走访率50%以上,低于80%的,扣责任村场、办点干部各500元;对走访率80%以上,低于100%的,扣责任村场、办点干部各200元;对没有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归纳建档的,扣责任村场、办点干部各200元。在县督查期间,凡被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综治办、县作风办、县维稳办和信访局通报批评的,扣责任村场200元、办点干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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