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2-114114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8-02
  • 公开日期:2012-08-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考勤住宿制度
来源:梅田湖镇   2012-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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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逐日考勤。凡要求考勤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机关签到上班。签到时间为9:30前,在门卫室签到。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凡有事不能亲自签到的,可以由办公室代签。

2、实行查岗制。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实行值班负责人查岗制度,凡应在岗而不在者,视为缺勤,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下周例会上作出通报。

3、实行住宿制。机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住宿,无特殊情况,所有机关干部每周一至周四必须在机关或村场住宿两晚以上,缺一晚扣款20元。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政负责人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报书记批准。一般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报值班负责人批准,但重要活动请假或请假在三天以上的,需报书记批准。未请假或超假视为旷工,病假凭医院证明批假。

5、考勤住宿情况由内务线统一管理,由值班负责人签字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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