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0-114114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2-14
- 公开日期:2010-12-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田湖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政办发(
2010
)
11
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0
年4月10日
主题词:人口普查 工作方案 通知
发:各村场、部门单位
送:党政负责人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
梅田湖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工 作方 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部署,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主要目的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安排
。人口普查的对象:在梅田湖镇辖区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的内容
: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指标。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
: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摸底阶段(2010年4月至10月31日);第二阶段:普查登记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第三阶段:数据录入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第四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值班负责人谢腊华任组长,统计站长侯瑞旗、财政所长陈良华、派出所长易亮、计生服务所长廖建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侯瑞旗任办公室主任,冷志祥、胡爱平、姚文清任办公室成员。各村场、部门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支部书记、部门单位的一把手为人口普查的第一责任人,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兼普查指导员,治调主任、妇女主任为成员。要充分发挥村场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普查条例规定,按照普查工作规定和普查工作流程要求,完成普查全过程工作任务。
2
、保障工作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以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为原则,按县规定,由镇、村、部门单位两级共同负担,镇级按县定普查经费方案执行,村级主要负责村普查人员的补助和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3
、认真选好“两员”
。各村场要重视普查人员选调选聘工作,要将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过普查或大型调查经验,懂得人口普查业务的人员选调出来,组成普查业务骨干队伍。
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500人左右)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一般为一个村场、居委会)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依法统计
。各村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
、加强宣传工作
。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学生路队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普查对象知晓人口普查的目的及意义,引导他们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
舆
论环境,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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