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2-1923471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日期:2022-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22〕6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奖惩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有效运用考评结果,实现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运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开展每月明查暗访检查考评。现将有关考核奖惩的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行村(社区)考核、奖惩
2022年将南街社区、新街社区一并纳入考核。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惩。其中考核分为平时督促考核与每月集中考核相结合(保洁费的收取纳入考核计分),平时督促考核发现问题的村(社区),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所扣分值纳入当月考核结果中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排名后三名的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罚款。在市暗访检查中没有扣分的村场(社区),每次奖励1000元,出现扣分的,按照每扣一分罚10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在县暗访检查中每次扣分低于2分的奖励500元,扣分超过2分的按每超出一分罚20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为市、县提供了现场(包括明查迎检没有扣分)的,当月每次分别加3分、2分。在县级及以上刊物上有正面报道的,每次加2分,有负面报道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实行最美系列创建奖励
扎实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屋场、最美河湖、最美公路创建评比,对评上“最美”系列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实行干部考核资金分月发放
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办点干部绩效工资与每月检查评比结果挂钩。每月检查中,对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给予党总支书记、办点干部各100元的奖励;对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给予党总支书记、办点干部各100元的罚款。每月确定一个进步奖(至少前进3个名次且进步名次最多的),给予党总支书记、办点干部各100元的奖励。
四、实行保洁员评优奖励
通过平时督促考核与每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在全镇保洁员中评选出5名优秀保洁员,按200元/人给予奖励。
五、实行保洁费收取全覆盖
各村(社区)要在年初召开会议,成立环境整治理事会,制定出保洁费的收取标准、收取措施、使用方案,并在3月底之前完成收取。各村(社区)保洁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在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终综合考核中给予相应的加减分。
六、实行村(社区)排名曝光
严格执行正反“两上台”,镇指挥所设立大型公示牌,对每月检查的得分和排名结果以及党总支书记和办点干部姓名在公示牌进行公示。同时,每月由镇政府通过广播在全镇进行通报。
七、实行创先争优目标重点考核
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终综合考核倒数三名的村(社区),取消其综合绩效评先评优资格;申报全县优秀党总支书记、农村有突出贡献党总支书记等县级荣誉的,排名必须进入全镇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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