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1-1856242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23
- 公开日期:2021-09-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21〕23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庾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万庾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5日
万庾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全镇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8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村民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村村响”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2、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本辖区公安交警要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各单位要落实上下班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3、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
4、促进党员示范带头。在村总支、各支部,社区支部中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5、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等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推动各行业主管单位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各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源头监管
6、清查生产销售源头。市监、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7、优化考试登记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完善摩电基础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大幅削减农村摩电无牌无证存量隐患。积极对接上级“流动车管所”下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带牌销售、严禁为未配备头盔的摩电办理注册登记。积极对接上级“驾考下乡”,扩大约考覆盖面积,提升考试效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摩托车持证率。
(四)强化主体责任
8、突出中小学校。教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9、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0、严格路面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城郊结合部道路,工厂、集市、学校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11、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2、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相关部门、行业、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单位要领会文件精神以及镇整治办的工作责任划分,具体细化任务。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发布一个政府通告、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报会、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通报。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镇整治办要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全镇“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9月至12月全镇交通问题顽障痼疾集中整治考核。镇整治办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实施考核,每月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村、社区及部门,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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