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1-1856241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23
- 公开日期:2021-09-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21〕22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庾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万庾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万庾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
整 改 方 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精神和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切实抓好“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湖南、岳阳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按照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助力建设美丽万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主动担责、主动整改。各整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整改工作负总责,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真整改、实整改。
2、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整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
3、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运用和巩固好督察成果。
三、整改目标
完善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规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优化我镇垃圾处理模式。
四、整改措施
1、全面摸排,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各村(社区)对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二是环保专项整治指挥所、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为禁埋、禁烧主体责任单位,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区域,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垃圾禁埋、禁烧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巡查力度,环保专项整治指挥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单位成员组成的联合巡查队,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
2、补齐短板,推行镇村一体化的垃圾治理模式。一是全部拆除露天垃圾收集池(围);二是发动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由万庾中学牵头,对在校学生进行垃圾分类教育,并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三是严禁掩埋、焚烧垃圾,所有生活垃圾除可回收利用外,一律清运转运;同时,各村(社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机动灭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对本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焚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3、建立机制,规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保洁清运队伍建设,合理规范生活垃圾清运频率,严格执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两个社区要加强垃圾压缩站的管理和维护使用,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杜绝就地填埋、露天焚烧。村(社区)干部要深入农户,倡导垃圾分类,提升农户环保意识,要明确保洁员监督职责,确保保洁员每天上路,至少进行一次垃圾转运,协调农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袋,提升垃圾清运效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常态化高效化管理。
4、加强宣传,典型引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华
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华
政告〔2020〕6 号)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健康环保的良好习惯。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黎翳为组长,人大主席陈毅为副组长,镇环保专项整治指挥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为成员的万庾镇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安排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自然资源与环保办公室。
2.明确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进行大调查、大排查、大整改,摸清现存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负责露天垃圾池(围)拆除及拆除后的场地平整和恢复;负责垃圾收集设备的配置;形成制度健全、体系完善、运行规范的“户分类投放、村(社区)保洁收集、镇转运压缩、县清运处理”镇村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杜绝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具体工作见附表)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填埋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超标排放等问题。负责督查检查全镇露天垃圾池(围)的拆除;负责督查检查两个垃圾压缩站的垃圾、渗透液的转运及处理;负责村(社区)垃圾就地掩埋焚烧问题整改资料的收集汇总和销号。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各村(社区)垃圾就地掩埋焚烧等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考核以及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坚持。10 月 31 日之前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各村(社区)的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
4.加强督查问责。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察,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迟滞整改的,报请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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