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0-1776410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7
- 公开日期:2020-1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发〔2020〕1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万庾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岳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发[2020]2号)、《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华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发[2020]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和时间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本镇辖区内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万庾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黎翳任组长,副镇长姚志新任副组长,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水管站、农技服务中心、人社站、自然资源所、万庾中学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机关,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村要在4月中旬前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和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努力提升普查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和各村要加强协作配合,合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工作;镇宣传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镇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普查登记阶段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等方面的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比对方面的工作;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协调住房行政记录比对,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等方面的工作;万庾中学负责协调在校学生普查宣传以及普查登记等方面的工作;镇人社站负责协调社会人才集体户、劳动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行政记录比对等方面的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协调普查中行政区划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县领导小组要求,对涉及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
镇财政将人口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普查所需必要工作经费。普查办公室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不变。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内开展人口普查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等因素,配齐指导员和普查员,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五、加强宣传动员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新闻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配合县统计局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信息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PAD)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漏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各村于5月20日前将普查小组名单报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