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457433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27
- 公开日期:2018-11-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18﹞41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杂乱整治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城管中心:
为补齐我镇杂乱治理短板,全面改善镇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万庾建设,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杂乱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阶段
11月27日—12月7日
二、整治责任
各村总支牵头负总责,总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包片负责;镇办点干部为包村责任人,在整治期间,要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办点村促进度,督质量,下组入户督导时间不少于3天,做到任务不验收,责任不卸肩;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县直部门除外)对帮扶对象房屋、周围的杂乱治理、环境卫包干负责;各村组干部、党员对自己及直系亲属房屋周围的杂乱治理、环境卫生包干负责。
镇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整治督导安排:
毛红彪负责督导万庾村
汪 阳负责督导鲁家村、五田渡村
张 彪负责督导白铺村、塌西湖村
张绍红负责督导月形村、双杨村、居委会
吴建华负责督导鼎山村、兔湖垸村、官洲村
三、整治重点
(一)村整治内容
1.打造一条样板路。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选择在最主要的公路段,打造一条2000米的样板路。具体标准:公路沿线绿化、美化标准较高;公路路肩无坑洼、无乱倾乱倒建筑垃圾和无杂物堆放(项目建设区除外);路肩和肩坡1米范围内无杂树,杂草修剪至离地面10厘米,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周围刷白(1米高),路面畅通、整洁干净;公路沿线农户40户以上,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无杂乱、整体感觉清爽、舒适。
2.公路杂乱整治。原小村区域内的通组水泥公路路肩杂草、杂树要除干净,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建筑(生活)垃圾。主要公路路段行道树干刷白(1米高),树枝修剪整齐,路面整洁干净。
3.农户杂乱整治。农户房屋周围10米范围内无杂树、杂草,无污水横流。房屋四周可视范围内杂物堆放整齐,无旧煤炉、旧家俱、旧物件、锅、缸、坛、罐等废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铺平或用土覆盖,无残垣断壁。
4.村部、企业、学校、泵站、废品收购点、畜禽养殖户等区域。房前屋后无杂树、杂草,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废品收购店废品要用围板遮挡,小作坊烧材集中堆码整齐用围板遮档。村部、学校、企业公共厕所要做到无尿渍、灰尘、蜘蛛网等。
(二)集镇整治内容
城管中心负责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出店占道经营,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拨乱到、乱贴乱画、和落地广告,废品收购点设置挡板或围墙;居委会负责街面街后及农户卫生保洁,做到无杂草、杂物、无污水横流、无损坏的垃圾收集设施。机关、部门、学校、医院等单位公共场所要做到墙壁无蜘蛛网、地上无乱扔、厕所无尿渍。城管中心牵头负责将新街、中街打造成“样板街”,居委会全力配合。
四、计扣分规则
考核各村计扣分规则:总分100分,其中样板路打造20分、公路杂乱整治15分、农户杂乱治理60分、公共区域治理5分。
1.样板路打造(20分)。以2000米为标准:每少100米扣1分;路肩规定范围未将杂树清除、杂草剪齐的每100米扣1分;路肩除草、除杂标准不高的每100米扣0.5分;路肩有明显凹凸(10厘米以上)的位置,每处扣0.2分;树干未刷白的每100米扣0.5分,树干未刷至离地面1米处或者树干周围未刷满或者刷白效果不明显、有欠缺的,每100米扣0.2分;路肩堆放杂物每处扣0.5分,路肩路坡乱倾乱倒建筑垃圾每处扣1分。
2.公路杂乱治理(15分)。除样板路打造外,每个建制村还要另外开展公路除杂,原则上覆盖到组级公路。该路肩规定范围内杂树未清除、杂草未剪齐的每100米扣0.2分,路肩堆放杂物或建筑垃圾的每处扣1分;原小村区域内主要公路行道树未刷白的每100米扣0.5分。
3.农户杂乱治理(60分)。人口4000人以下的建制村抽查农户300户,人口4000人以上的建制村抽查农户450户。各村按原小村的人口数量平衡划定抽组数量,每个组连续抽查20户。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每户均扣0.2分:农户房屋可视范围内有污水、有生活垃圾、有废旧煤炉子、缸、坛坛罐罐、旧家俱、破旧生活用具、乱堆乱放杂物、残垣断壁、房屋周围10米范围内杂草杂树未清除等。
4.公共区域整治(5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每处均扣0.5分:公共场所范围内有2平方米以上杂草超过20厘米、杂树未清除、物品乱堆乱放,厕所有尿渍、墙壁有蜘蛛网、废品收购点未用围板遮挡,废品、企业废料、小作坊烧材乱堆乱放等。
以上4项考核计分每项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5.集镇整治。镇将对居委会和城管中心另行考核。
五、验收方式
镇政府牵头,组织镇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镇纪委办、相关部门、村干部组成联合验收组。村整治任务完成后由村总支书记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联合验收组再下村进行验收。申请验收的最后日期是2018年12月20日。
六、验收“合格”的确定与结果运用
此次验收将根据“计扣分规则”打出实际得分,考核在90分(含)以上的为验收合格单位。4000人以上验收合格的村,镇财政给予20000元的以奖代投资金;4000人以下验收合格的村,镇财政给予10000元的以奖代投资金。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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