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457079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11
  • 公开日期:2018-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18]32号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庾镇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万庾镇   2018-09-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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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办发[2018]32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庾镇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万庾镇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0日

 

 

 

 

万庾镇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道安委[2018]5号文件精神,吸取农村道路较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18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2018]5号文件为行动指南,通过采取“六个严禁、三项整治、二个完善”的果断措施,集中治理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最大限度降低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杜绝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黎翳任组长、人大主席刘纯东任副组长,交警道人桥中队、财政所、派出所、安全办、公路站、农机站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竺先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公路站,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攻坚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六项严禁

    1.严禁“三驾”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三类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2.严禁违法载人

    公安交警部门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为重点,联合乡镇政府、农机部门开展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法载人的拖拉机一律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对在工程作业中使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追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3.严禁非法营运

    交通运管部门以面包车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4.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

农机部门严把拖拉机注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GB7258和GB16151.1)的拖拉机,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农机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对无牌、达到报废年限、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严处理。   

5.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镇专项行动治理小组组织对辖区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报废机动车辆,督促车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顶格处罚。

    6.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

   镇专项行动治理小组组织开展摩托车“戴帽工程”宣传劝导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督促驾乘人员配备头盔后依法处理。

(二)三项整治

1.突出整治占道经营。对万庾集镇、五田渡集镇等占道经营较严重的区域实施集中整治,明确整改到位时间,划区域确定专职责任人,彻底杜绝占道经营现象。

2.突出整治农村公路晒谷打场。公路站要长期坚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道路路面晒谷打场要及时制止,劝阻不听者,集中收缴后交由当地村支部、村委会处理到户。

3.突出治理道路路肩。农村道路路肩两边0.5米的区域内种植农作物或堆放的其他杂物一律切割和拆除,弯道、岔道处对行车视线有影响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确保农村道路路肩杂草切割整齐,行车视线安全。

(三)二个完善

1.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对弯道、岔道、桥涵、学校等路段的警示标识予以配备齐全,该添置警示灯的路段,添置警示灯,该配置减速带的路段配备好减速带,保证交通警示标识醒目、健全。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机制。镇公路站坚持每周对全镇农村道路巡查1-2次,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及时申报重大交通隐患信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内容,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到各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按照镇专项行动治理小组的工作要求抓落实,出成效。

2.狠抓措施落实。各村、部门单位应根据万政办[2018]32号文件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村、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要明确专人管理,镇专项行动治理小组将对全镇各村的农村道路管理进行考核、考评,并出台考核、评比方案,按时调度通报、督促,保障专项行动整治见成效。

3.严格督导追责。集中整治行动是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专项整治行动之日起发生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要全面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剖析事故原因,相关职任部门按照程序严格追究失职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强化信息报送。各村、部门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负责人和每条农村道路的管理员要及时发现、申报农村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现场资料以便镇专项行动整治小组收集备查。

联系人:竺先进          电话:13317308785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严禁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

2、严禁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

3、严禁非法营运

4、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

5、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6、严禁乘摩托车不载头盔上路行驶

7、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

8、争道抢行危险,依法礼让安全

9、驾驶摩托车上路,要有牌证,投保险,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10、拒绝车窗抛物,争做文明市民

11、车辆联系千万家,交通安全进万家

12、珍爱生命,留住幸福,抵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13、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14、遵章路上走,安全伴你行

15、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努力营造安全交通秩序

16、无证驾驶,害人害已

17、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18、坚决打赢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战,全力打造万庾平安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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