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3-2090728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15
- 公开日期:2023-02-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庾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规划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决策公开
1.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提交由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商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重要政策措施和方案,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在电子政务网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通过座谈会、下村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服务区、各村)
2.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建立有关会议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相关会议精神,由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到村入户宣传、集中宣传、LED显示频滚动播放、为民服务中心政策解读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扶贫开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会议议题,相关部门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并在作出决策后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意见进行公开;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附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3.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不得发文。提请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镇党政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
二、推进执行公开
1.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推进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听取公众意见。
(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2.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及时公开执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进展的督查情况和督查台账,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问责曝光,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台账表和检查对象台账表,建立完善和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突出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安监站、工商所、食药所(镇具有执法资格证的部门))
4.实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全文公开。(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人大;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5.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对政府网站、意见信箱、政务公开栏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听取公众对工作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展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审改部门要履行告知义务,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2.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将行政强制、处罚、征收、给付、确认、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责任单位:镇具有执法资格证的部门)
3.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新闻媒体,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征地拆迁、社会信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教育资源等监管信息。(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安监站及相关部门)
4.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的要求,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四、推进服务公开
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建设,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设立信息公开区,梳理公布标准规范的办事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LED显示屏、便民服务卡、明白纸、服务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办事信息。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公布办事项目的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依据、标准,代收代办项目的服务范围、站点、承诺,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牵头单位:镇为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五、推进结果公开
1.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公开。加大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的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2.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在政府网站提案公开专栏,按规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人大、镇政协)
3.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评估,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评估调查结果。(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六、强化政策解读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和重大措施,镇政府主要领导,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干部职工会、到村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须将拟制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提交党政办审议、领导签批,上报材料不全的文件签批印发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渠道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
七、回应社会关切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镇直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党政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2.突出舆情监测重点。重点监测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3.强化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网信部门通报的政务舆情,要及时关注、及时回复;对尚未在网络上传播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同步通报县委宣传部和网信办。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定期梳理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回应本单位重大政务舆情。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查督办工作,按年度对全镇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开展评估。(牵头部门: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4.提升回应效果。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信息。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八、强化信息传播,扩大公众参与
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干部职工会、党委扩大会、进村入户座谈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提升公众参与率,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服务区、镇直各部门、各村)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公开条例、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抓好落实。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联合镇纪委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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