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3-2040552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17
- 公开日期:2023-0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23〕1号
万庾镇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确保全镇人民春运期间平安有序出行,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按照“综合研判、积极疏导、安全至上、科学精准、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健康、便捷、温馨”的春运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庾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黎舒曼,副组长:任继昌、丁豪,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应急办、交警道人桥中队、派出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公路站、学校、司法所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公路站,吴鸿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对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
2、镇应急办:负责全镇范围内车辆、加油站等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
3、镇综合执法大队、市监所等执法单位:负责对全镇马路市场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现场进行整治,重点是万庾墟场、五田渡集镇、鲁家集镇、道人桥集镇、五谷庙集镇等地区,确保道路畅通,规范经营。
4、派出所:负责对全镇范围及湘鄂边界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负责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投诉处理及回复。
5、交警道人桥中队,负责全镇交通疏导。
6、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民工输出、输入的沟通衔接、组织工作,引导民工安全健康有序出行。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公安交警加大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检查整治。
8、卫生院:负责指导春运期间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导做好突发规模性疫情的应急处置,负责交通事故人员的救治。
9、公路站:负责春运工作的总体协调,对全镇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对重要线路、重点路段设安全警示提示,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10、学校:负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中小学校学生安全出行和疫情防控的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回家、平安返校。
11、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维护和重要地段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春运期间相应成立安全巡查小组,24小时轮岗值班巡守,在辖区内搞好公路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疫情防控、防火防爆等安全教育,保障广大居民过好一个喜庆、平安的春节。
四、明确重点
春运期间重点巡查路段:
1、华容西高速路口。
2、万庾集镇中巴车、摩托车停靠点。
3、国道G234线加油站。
4、通万路五田渡集镇。
5、塌西湖村、双杨村、月形村、万庾大堤等处铁路建设交通函交接路段。
6、各村(社区)危桥、临水临涯路段。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
镇将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张贴10条以上的宣传标语,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疫情防控及春运安全的相关知识。
2、强化责任
春运期间,切实深化安全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机关部门单位 负责人在春运期间24小时轮流值班巡查,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值守并重点监控检查。各村(社区、厂、矿企业、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运安全主体责任,把春运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村场、相关部门每天下午四点前报送当天春运保障情况到镇春运工作办公室。
3、应急保障
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出现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4、严肃纪律
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出现重大工作失职、失误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春运安全投诉举报电话:4580009
附:2023年万庾镇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
附件:
万庾镇2023年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
时间 |
值班负责人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1月7日 |
黎 扬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8日 |
陈 毅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9日 |
任继昌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0日 |
丁 豪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1日 |
王 进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2日 |
姚志新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3日 |
傅俊恺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4日 |
汪 阳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5日 |
黎 扬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6日 |
陈 毅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7日 |
任继昌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8日 |
丁 豪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19日 |
王 进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20日 |
姚志新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21日— 1月27日 |
按春节值班安排表执行 |
4580009 |
|
1月28日 |
傅俊恺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29日 |
汪 阳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30日 |
黎 扬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1月31日 |
陈 毅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日 |
任继昌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2日 |
丁 豪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3日 |
王 进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4日 |
姚志新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5日 |
傅俊恺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6日 |
汪 阳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7日 |
黎 扬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8日 |
陈 毅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9日 |
任继昌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0日 |
丁 豪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1日 |
王 进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2日 |
姚志新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3日 |
傅俊恺 |
吴鸿鸣、唐金明、贺云华、 黎木清、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4日 |
汪 阳 |
陈志凯、白国良、黎星辉 张志华、派出所2人 |
4580009 |
2月15日 |
黎 扬 |
刘国平、董德高、黄炎、 廖元龙、派出所2人 |
45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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