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2-1974885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08
- 公开日期:2022-08-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22﹞22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万庾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暨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万庾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暨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万庾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暨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治理我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调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黎舒曼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继昌,党委委员丁豪任副组长,镇纪委监委、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宣传办、公路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三中队、校车办、万庾中学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办公地点设镇道安办,道安办主任夏威任办公室主任,交警三中队、公路站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充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办)人员力量,强化统筹调度、指导跟进,确保镇道安办实体化运转。进一步整合镇整治办与道安办人员力量,将道安办纳入整治办合署办公,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加强乡村道路隐患治理。加快完成华容西交通出口路段隐患治理,完成五田渡集镇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占道经营、事故多发路段、路口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公路站、交警三中队,协办单位:各村、社区)
2.深入推进国省道隐患治理。加快完成234国道交叉路口隐患治理。完善国道基础设施,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234国道2010-2026KM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的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国道沿线房屋和非设计开口进行专项整治,逐步推进国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责任单位:公路站,协办单位: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3.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18年以来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公路站,协办单位: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4.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责任单位:公路站、自然资源所,协办单位:应急办、交警三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二)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5.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公路站,协办单位: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6.强化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责任单位:镇道安委,协办单位:纪委监委、党政办、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7.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立案率、结案率。(责任单位:公路站,协办单位:自然资源所、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8.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确保重点源头企业与治超信息平台联网率达100%。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公路站,协办单位: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三)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9.强化销售源头治理。严禁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监所,协办单位:公路站、交警三中队、各村、社区)
10.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监所、交警三中队、公路站,协办单位:各村、社区)
11.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所、交警三中队、市监所、各乡村、社区)
(四)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2.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协办单位:各村、社区)
13.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两站两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协办单位:整治办、各村、社区)
14.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公路站、交警三中队,协办单位:各村、社区)
(五)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15.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公路站,协办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8月)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全力开展交通问题顽障痼疾的宣传发动,各部门单位通过张贴宣传单、制作宣传横幅、召开广播会、分发宣传册等方式多途径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发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态势,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整治攻坚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结合实际政治内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整治办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难点问题。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全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12月)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同时,要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农村派出所管交通作用,推广乡镇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多途径强化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宣传,道安办、“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整治办要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调度和指导,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挂牌督办或警示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评估相关内容。对集中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表现优秀的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常态化宣传普及“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实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宣传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紧紧围绕集中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组织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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