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5-2274785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04
- 公开日期:2025-03-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庾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镇进入秋收时节,秸秆焚烧风险提高,省市县生环部门高度关注,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严格督查考核。成立万庾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每日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域交界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网格化巡查管控。镇纪委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在全镇范围内督查镇村干部履职情况和火点处置情况,对履责不力的镇村干部严肃问责。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公开信、屋场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优点和禁烧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禁烧规定被处罚的典型案例,大力营造“不敢烧”“不愿烧”的良好氛围。目前,秸秆禁烧区域划定未公示之前,镇域范围内一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3.加大防控力度。安排专人盯防铁塔同步视频,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属地村迅速处置。按照“四包一”要求,安排办点干部、总支书记、包组村干部、网格员对全镇15个铁塔包干负责(见附件),包括宣传、劝导、巡查、处置等工作,其中办点干部负总责。
4.加大巡扑力度。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从机关、站所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业扑火队,每队10人,分区域开展巡扑工作。各村以小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牵头,在村志愿消防队基础上,吸纳党员、组长,每个支部成立1个巡扑队,巡扑队员不少于5人。镇村两级巡扑队通过巡扑队长联动,携带小喇叭、扑灭装备上路巡扑,发现火点保证10分钟扑灭处置到位,做到发现一处,扑灭一处。
5.加大秸秆利用力度。要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上想办法、拓路径。各村要与收割机手书面签订责任书,收割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不准下田作业,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5厘米,加大还田处置力度。对前期没有粉碎的秸秆以村组为单位组织统一集中转运,并督促农户加快翻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引导相关企业主动参与秸秆“五化”利用,做到“用互促”。对9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间新购置的秸秆打捆机、田间碎草机,在国家购置补贴外再增加30%予以奖补(以正式发票金额为准且每台机械最高奖补不超过4万元)。在禁烧区内,对低茬收割(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并粉碎还田(粉碎至10厘米以内)的,每亩给予收割机手6元的燃油补贴,已享受相关还田项目补贴的不得重复补贴。
6.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对焚烧主体,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华政告〔2020〕6号)文件精神,凡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大户违法焚烧秸秆的,予以顶格处罚,并取消涉农奖补资金和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对各村实行经费挂钩机制,安排每村5000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凡被各级督导发现一处火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处理。同时,镇每周通报相关情况,并对被上级通报火点较多的村场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后,禁烧工作仍没有明显改观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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