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3-2119957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0
- 公开日期:2023-1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庾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警、火灾,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的领导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村领导负责制。林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实行村分管镇负责人包村负责制。
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所,由党委书记黎翳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黎舒曼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丁豪任副指挥长、林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万庾中学、司法所、镇武装部、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社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万庾镇供电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林长办,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日常工作。
2、具体职责
(1)指挥所:按到火情报告后,迅速了解火场准确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村干部第一时间组织前期扑救处置,保持不间断的上下联系;提出“处理方案”的建议。
(2)指挥长: 召开有关人员或指挥所成员会议,通报火灾事故情况,发出火灾扑救指令,安排救灾工作; 掌握火灾情况(包括指挥员、扑火队伍、扑救措施、火灾发展趋势等).调度指挥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火场指挥、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善后处理小组,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3)林长办: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森林防火措施,审核森林防火总体规划、长远计划和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 制订森林防火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方案,并监督执行, 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森林防火扑救器材及设施的保养、管理;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财政所:负责协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申报筹集森林防火、扑火和兴修、维修森林防火工程以及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和资金;逐步增加投入,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手段;对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5)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在扑火抢险紧急期间,协助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器材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6)万庾中学:配合镇森林防火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对农村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在每年防火期内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上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
(7)镇武装部:组建一支5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根据森林防火、扑火需要,认真组织民兵进行森林防火、扑救技术训练,及时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灾的工作。
(8)社会综合事务中心: 负责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消息,及时报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活动,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
(9)民政办、卫生院:负责安善安置灾民,对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人员进行抚恤,及时提供医药保障等工作。
(10)供电所:重点管控电线下林木安全,防止因电而产生森林火灾,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1)有森林分布的四个林区村:鲁家村、鼎山村、五田渡村、兔湖垸村要开展重点防控措施。
(12)各村社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分管农业的负责人具体抓。
(13)护林员:配戴袖章巡护森林;杜绝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查处森林火警、火灾案件。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强化防火责任和落实。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区,按行政辖区划定的防火任务,由村(社区)组织落实,建立森林防火制度,经常进行巡查、督促。森林防火期内,林区村昼夜值班,林区主要路口,重点部位要派专人巡罗值班,必要时实行戒严,进行封山、封路。
2、强化防火宣传和引导。一是强化宣传力度。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为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上级有要求可及时调整。在持续高温干旱期间,利用广播会、微信群、各种会议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巡查车要常态化,广泛深入林区,做到“宣查兼顾”。二是做好靶向宣传。重点针对林区及林区周边农户,开展“敲门行动”,发放《森林防火知识汇编》小册子,确保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3、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各村(社区)范围内的火险隐患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排查,尤其要关注特别高温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隐患,隐患排查覆盖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处理,对发现的小火情立马消灭。
4、强化火灾预防与监测。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辖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森林防火期内,火源检查站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告诫督导进山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并进行登记备案,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应组织护林人员加强巡护,河东林区村每村加排2人,深入林区内巡查,加强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火情并采取相应措施。
5、强化火源管理。森林防灭火期内,严格火源管理,实行限制生产用火,改革陋习用火,禁止迷信用火、教育生活用火。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生产用火,必须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现场勘查,开好防火隔离带,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领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方能用火。在持续高温干旱期间,带火源上山一律禁止。成片造林必需按标准设计、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
三、森林防火应急准备
1、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车、高扬程森林消防接力水泵、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油锯、2号工具(打火把)、砍刀、铁锹、便携式抽水机
2、消防知识培训。对护林员等非专业扑火队伍开展消防知识教育、适时检查应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1、森林火灾的扑救要求
(1)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减少灾害损失,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各村(社区)的扑火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的统一调配。
(3)各村社区要组建30 人的常备扑火队,并造册上报镇林长办。每年开展1-2次训练演习,提高扑火救灾能力。
2、森林火灾的扑救程序
(1)各村(社区)出现火情,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同时报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所马上将火情报告指挥长,同时通知森林半专业扑救队伍集合待命。
(2)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接警后,指挥长发出扑救指令,迅速派人员携灭火工具赶赴现场,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现场根据火势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森林半专业扑救队伍应控制火势蔓延,并请求上级森林消防队伍支援。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3)扑火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贻误战机,不得临阵脱逃,不得擅自主张实施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全面清理余火,留足看守人员,避免复燃。经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5)扑火人员接到撤退命令后,由林长办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长报导在岗的扑火队员。
(6)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牺牲人员的医疗抚恤按国家政策落实。
五、森林防火纪律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2、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能,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干部和群众要积极投入防火救灾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时刻准备牺牲一切。
4、各级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明纪律,防火期内不得擅离岗位和不请假外出。
5、坚持领导带队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火情。不得迟报、虚报、瞒报灾情。
6、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森林防火物资的供应准备,不得有碍扑火救灾工作。
7、严肃查处违反森林防火纪律的人和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严追究:
(1)拒不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度和指令;
(2)拒不服从组织领导临阵脱逃的;
(3)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或组织扑救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
(4)弄虚作假、谎报灾情的;
(5)其他妨碍森林防火工作的。
8、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对各村(社区)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9、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0、本方案不到之处,执行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要求的规定。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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