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310533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0
  • 公开日期:2018-03-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来源:万庾镇   2018-03-20 14:31
浏览量:1 | | | |

相关政策:

1、2018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十四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年一定,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缴费金额全部计入参保者个人账户。

2、政府对不同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到9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选择年缴纳1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选择年缴纳1500元、2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选择年缴纳2500元、3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按年缴费才能享受缴费补贴,补缴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3、城乡居民社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保经办机构为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的一个记录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的终身账户,是参保的主要凭证。个人账户金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收入和社会资助等。个人账户不允许提前支取(法定死亡、失踪、离境定居等情形除外)。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个人账户信息记录有误时,可持相关依据申报修改。

4、个人账户继承及丧葬补助金的领取:参保人逝世后,无论是否已经领取了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含政府补贴),均可以依法全额继承,免除了参保人员的缴费风险。县政府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逝世的,其法定继承人凭公安、司法、民政、医疗机构等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其本人逝世当月基础养老金水平的5倍(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

5、参保缴费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标准和计算办法:参保对象在年满60周岁、缴费符合规定年限、且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从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7年1月起,我省的月基础养老金调整为85元。

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且在2014年6月30日前进行了参保申报的城乡居民,可不用缴费,从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1日以后进行参保申报的,不用缴费,从参保申报之日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8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比方:100*15+30*15=1950/139=14+85=99元/月

3000*15+100*15=46500/139=334.5+85=419.5元/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已经重复领取的,应及时主动退还,拒不退还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足额抵扣。

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优抚安置、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其他福利性社会保障待遇以及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可以同时执行。

6、提倡参保居民长期缴费、高档缴费的原因:缴费补贴是根据缴费档次设定的,以增加缴费者的个人账户总额。参保人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到退休时,每月最多可增加基础养老金29元。若将缴费年限纳入养老金调整范畴,则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调整得越多。长期、高档缴费会增加个人账户总额,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缴费人员无论缴费金额多少,都不用承担风险。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条件和流程

(一)城乡居民社保之间转移接续

按国发[2014]08号文件,由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60周岁以下缴费人员:按“人随户走”的原则,到户口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60周岁以上待遇人员:不论户口是否转移,均不转养老保险关系,由始发地继续发放。

(二)职工社保与居民社保之间跨险种转移接续

按人社部厅发[2014]17号文件,由职工社保经办机构和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所需资料:《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

适用对象: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且参保人已达到职工社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或50周岁)。

转移条件:缴纳职工社保满15年的(含延长缴费和补缴)可申请将居民社保转入职工社保;不满15年的(含延长缴费和补缴)可申请将职工社保转入居民社保。

办理流程:由转移人或代办人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两个月向相应的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社保机构确认接收后,由转出、转入地社保机构按规定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再由接收地社保机构通知转移人办理续保手续。

不论是同险种还是跨险种转续,省内转移的,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转移的,既转关系,又转基金。

几点意见:

1、2018年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已经全面启动,请2018年6月30号还没有年满60周岁的居民尽快缴纳2018年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有两种:一是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本村农行智付通代理点或县农业银行社保缴纳窗口缴费;这种缴费方式都请各位参保人在缴费后索要这个pos机的小票并核对缴费金额,以便出现错误及时进行改正。二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缴费,请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到各村会计或镇人社站获取“智慧人社”二维码后操作;第一步:微信扫描二微码,添加“智慧人社”公众号;第二步: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智慧人社”;第三步:进入“智慧人社”首页后点击【居民养老保险】;第四步:进入【居民养老保险】后即可看到查询、缴费等功能,点击相应功能并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使用。也可以从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智慧人社”直接下载安装。缴费档次也请各位居民缴纳200元以上档次。1、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2、缴纳的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后是按银行一年定期计息,相当于存在银行,也不存在风险;3,缴费的档次越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待遇也越高。

2、目前还有一部分户籍在万庾但是没有参保的对象需要参保,本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村、镇两级代办或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也可持户口本和身份证直接向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申报。待参保信息入了系统后再进行缴费。

3、2017年的缴费信息已安排村场分组进行了公示,如有错误的及时向村会计反映,也可以直接到镇人社站进行查询后予以更正。

4、社会保障卡的保管,我们镇里到目前为止还有几百人未领到全国社保卡,这些没有领到卡的居民也不要着急,今年镇人社站会安排专人对全镇未发卡人员进行清理,找出未制卡原因,再逐个解决,制出来卡后发放给你们。还有就是已经领到卡的这些居民,你们一定要保管好卡,现在全国社保卡和你们的身份证一样重要,养老、医疗、储蓄等功能集于一身,甚至可以当身份证用。一但遗失,必须先挂失,再重新补办,手续麻烦,时间也要几个月。

5、还有个别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已经停止发放的,你们要及时向村会计反映,再由村会计上报到镇人社站进行查询后给予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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