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2-202077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13
- 公开日期:2022-12-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全镇污水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镇污水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
根据《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全县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发改价费〔2020〕14号)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涉及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从2022年10月1日起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现就我镇污水处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2元/吨。
二、征收范围:治河渡镇蓄洪安全区以内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收对象:由供水企业供水、自备水源取水,并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入污水、废水的用户(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
四、征收方式:使用供水企业供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其水表显示的用水量值为准计征,由供水企业傍水征收;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以计量设备显示的用水量值为准计征;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对无自动取水设备或难以傍水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可按人均每月不超过4吨用水量计算收取污水处理费。
五、对居民中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户免收4吨污水处理费。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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