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0-177561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1-19
  • 公开日期:2020-01-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0-01-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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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20202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

    

 

各村(社区)

治河渡镇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月19

 

 

 

治河渡镇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电动车登记率、年检率、参保率,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2019〕5号)、《华容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华办发电〔2019〕 41号)要求,决定在全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电动车管理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加强对电动车销售、使用各环节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制度,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现电动车、销售源头管理明显规范,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好转,通行秩序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对电动车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办理保险手续;对符合上路条件又无法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进行登记备案,办理保险手续,免费发放过渡期标识牌;在设置过渡期、实行临时号牌管理期间,实施“有牌严管”、“无牌取缔”;按一车一档要求建立纸质、电子版台账,督促驾驶人办理驾驶证;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记、过渡标识牌发放工作,2020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3、遏制电动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现象。

4、提升保险覆盖率,有序推进涵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电动车第三责任保险的保险辅助救助机制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治河渡镇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长任组长,党委委员许家豪(常务)、人大副主席王锡文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公路站、集镇整治办、农技站、学校、财政所、信访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公路站,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公路站站长臧冬秋、孙强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资料整理

四、工作职责

(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电动车申请登记备案工作,提供纸质、电子版登记表,负责受理各登记点资料上报、审核、过渡标识牌发放工作,建立一车一档,登记造册、录入电子档备查。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搞好保障,设置好登记点,做好登记、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村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便用的电动车依照方案要求开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职能落实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日)

组织召开全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购买保险的必要性,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排查、登记阶段(2020年2月2日至5月31

村(社区)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组成专门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记,后整治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单位居民、干部职工的电动车使用情况实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符合规定申请登记备案的车辆督促车主到保险代办点或保险站购买保险后到辖区登记点进行注册登记,过渡期

限至2023年3月l曰止,纳入规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镇公路站牵头组织对电动车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进行整治,减少违法载人风险。   

 2、由镇公路站会同派出所、章华镇交警中队对全电动车经销业主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杜绝占道为市现象。

3、各村(社区)牵头组织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配合

上述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做好本辖区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区)对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2020年l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各村(社区)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平安建设、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协作沟通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电动车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辅警为具体责任人对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认真,执法检查不履职、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落实、不彻底,并发生恶劣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优化服务。做好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受理业务热情,简化手续,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个门”,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附件:1.电动车登记管理须知

2.电动车登记表

3.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驾驶人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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