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0-177549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23
- 公开日期:2020-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办发〔2020〕14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治河渡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治河渡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治河渡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高质量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治河渡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统一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为指导,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梳理问题短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攻克贫困最后堡垒,确保实现如期稳定和谐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
(一)回头看
1.范围。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包括2014年以来已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贫困村。
2.内容。紧紧围绕脱贫标准与扶贫政策落实,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对每个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特殊困难群体及贫困村进行全覆盖调查(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农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漏洞缺项。
(1)已脱贫户。主要看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核实整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全面摸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以及获得后续帮扶、脱贫巩固提升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未脱贫户。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在9月30日前收入达标。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摸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三保障”落实情况,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
(3)贫困村。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实现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否稳定达标。要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核实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未脱贫人口按期脱贫,全面摸清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与巩固提升措施落实等情况。
(4)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超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达标。
(二)回头查
1.责任落实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排查: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支村两委是否做到每月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贫困村出列后是否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舆情信访处置不力等。
(2)行业部门分工责任。主要排查: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存在驻村派人不准、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督促指导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
(3)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主要排查:贫困村是否派驻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指导是否到位;推动发展和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是否到位;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公示公告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是否到位;开展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否到位;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等工作是否到位;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是否到位;结对帮扶是否开展入户对接、成效是否明显等。
2.政策落实方面
(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排查: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性未认定(公示牌)或未出具安全性评定(鉴定表);脱贫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危房改造进度任务未按期完成;未因地制宜采取危房改造方式(原址重建或加固维修);建房面积超标准;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或改造后不满足正常使用安全,县级住建部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县级财政未按要求配套资金;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或资金拨付时索拿卡要;未执行村级评议或未执行三级公示制度等问题。
(5)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排查:搬迁对象未实际搬迁入住;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后续帮扶措施未覆盖;拆旧复垦不到位等问题。
(6)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补助不到位;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落实不到位;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差;学生营养改造计划未执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年度计划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7)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四类对象”未参保或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未到位;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结核病4种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不到位;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未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问题。
(8)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主要排查: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存在质量问题等。
(9)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产业覆盖面不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没有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组织化程度低,50%以上贫困户未加入经济合作组织;产业项目实施不规范(贫困户分红未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风险防控或维权机制不健全、产业项目效益不明显),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现象;产业扶贫项目失败的后续处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10)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有效性不高;贫困劳动力信息管理不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不精准;补贴政策未享受(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未落实工作要求,未真正惠及贫困劳动力或变相发钱发物;扶贫车间政策落实不到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11)金融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发放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不合规(以贫困户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等问题。
(12)综合保障脱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地方政府未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供养落实)等问题。
3.工作落实方面
(13)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排查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14)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主要排查漏评、程序不规范,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建档立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
(15)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主要排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不规范,降低或拔高标准等问题。
(16)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主要排查资金投入不足,“趴账”或拨付进度慢,资金分配公示公告流于形式,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补贴不到位、扶贫明白卡折没有入账记录,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等问题。
(17)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主要排查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马虎了事、档案资料整理混乱、弄虚作假、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
(三)回头帮
主要是“七帮”:
1.帮整改落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确保真查实改。
2.帮政策落地。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政策梳理,确保对标对表落地生根。
3.帮厘清路径。深入开展厘清脱贫路径行动,逐户上门走访,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出脱贫办法,建立到户的“五个一批”项目台账,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
4.帮“两业”发展。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培育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加强技能培训,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城返岗外出务工和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努力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5.帮基础建设。重点抓好饮水工程、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帮沟通宣传。通过召开党员会、户主会、屋场会等形式,把能不能享受政策、能享受哪些政策,讲清讲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7.帮激发内力。通过组织扶志教育、抓好典型带动、改进帮扶方式、发挥主体作用等途径,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解决“一兜了之”和“等靠要”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3月中旬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3月中旬)。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重点任务和工作力量,稳步推进“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
(二)培训动员(3月下旬)。镇抓好人员组织调配、培训动员工作,把标准、内容、方法和要求讲清说透,务求达到尺度统一、操作规范。
(三)实地核查(3月下旬-4月份)。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所有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贫困村开展全面摸排(回头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拉条挂账,交办相关部门和村(社区)。
(四)整改总结(4月-6月30日)。严格按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将实地核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回头帮),逐条销号。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就“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开展情况在6月中旬上报镇扶贫办。
四、组织方式
(一)镇组织实施。镇组建一个“回头看”工作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谢绍峰担任,工作组根据各村实际,科学编排村排查组人员、合理布置任务,原则上每个排查小组(2人)每天完成10户左右,各小组走访完一个村(社区)后及时完成资料汇总工作。
(二)村、户全覆盖。排查小组要深入走访,对每个贫困村、每个已脱贫户、未脱贫户以及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体上门摸底核实,逐村逐户填写调查表,并做好情况汇总和问题梳理,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点对点整改。各村(社区)要对“回头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点对点整改。对于需要各行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上报镇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及时研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部门,积极支持村(社区)整改工作。
五、加强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村(社区)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开展好“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负总责。包片行业单位核查小组对包干乡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进行全程监督、抽查,同乡镇党委书记负同等责任。各核查小组对镇、村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入户人员对所调查的户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全面落实整改。对“回头查”工作中发现的所有影响脱贫质量的短板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群众的影响,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干部帮扶力度,健全常态化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全面补齐“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千方百计助力贫困户返岗稳岗就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切实改进作风。镇、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深入一线掌握情况,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和其他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少基层负担,确保基层同志把精力集中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去。镇纪委要加大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对工作懈怠、作风漂浮的严肃问责。
(四)结果运用。此次“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纳入村(社区)和行业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对县级抽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村(社区)由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入户查找问题不严、不实的调查人、对核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行业扶贫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治河渡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
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根据“分类帮扶、精准施策、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分类帮扶、精准施策,确保未脱贫人口全部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因病因灾因学致贫。
二、分类标准
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将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分为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四类进行监测、帮扶。
(一)红卡户。即所有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对象,侧重在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对象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二)黄卡户。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根据精准扶贫手册2019年度收入测算),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主要帮扶措施是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绿卡户。即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帮扶措施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四)蓝卡户。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病因灾因学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的特殊困难户。主要措施是实施经常性贫困监测,对临时有困难的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致贫风险。
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庭劳动力少或劳动力弱,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或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超过家庭总收入较多的农户,在评定黄卡户、蓝卡户应优先考虑。存在有消费型汽车,房屋装修豪华或有商品房,60岁以下非残非重病的单人户,以及父母单独立户有成年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得评定为黄卡、蓝卡户。
三、认定程序
(一)初核申报。以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通过上户核查、核算收入等,严格对照分类标准初步核实后,报支村委。
(二)民主评议。由支村委召开党员、组长、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村级分类名单。
(三)乡镇复核。由镇扶贫办组织熟悉业务的干部联合村级扶贫专干、驻村队长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4月中旬上报县扶贫办。
(四)县级抽查。由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照镇上报的分类名单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反馈到镇、村。
(五)公开公示。镇、村两级将县扶贫办抽查核定后的分类管理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帮扶措施
(一)公益岗位优先聘用。生态护林员、生态环保员、护路员优先在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红卡户和黄卡户中选聘。由镇、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脱贫致富。
(二)扶贫产业优先覆盖。通过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其它产业项目,对红卡、黄卡户实现产业分红全覆盖,提高红卡户产业分红比例,黄卡户产业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8%,红卡户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10%。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度的分红对象、村集体经济等其它收益分红,必须予以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大力发展稻虾、鲈鱼、蔬菜等特色产业项目,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产业扶贫相关协议、合同期未满的按原有合同履行。
(三)庭院经济优先支持。采取到户奖补的方式,扶持建档立卡的红卡户、黄卡户发展庭院经济增收。由镇负责逐户摸清红卡户、黄卡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对发展家禽、家畜、水产等养殖业,以及蔬菜、油菜、水稻等经济作物的,经镇验收后,给予一定额度的到户奖补支持。由镇、驻村单位给予资金、种苗、技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四)扶贫产品优先推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以购代捐,结对帮扶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红卡、黄卡、绿卡对象家庭剩余农产品,确保剩余农产品转变成现金收入。
(五)培训就业优先实施。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实现应培尽培,并对接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落实扶贫车间补贴支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黄卡户在扶贫车间就业,提高黄卡户、绿卡户、蓝卡户在扶贫车间的就业比重,促进“家门口”就业增收。
(六)兜底保障优先落实。对符合纳入低保或符合提标扩面条件的,实现应兜尽兜,应纳尽纳,应提尽提。对重度残疾户要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大病、受灾、教育负担重等红卡户、黄卡户、蓝卡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非贫困户的低保户原则上从蓝卡户中认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蓝卡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镇扶贫办主任要参与统筹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实施的全过程。
(七)基本医疗优先保障。严格按照现有的医保政策,逐户排查,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八)社会扶贫优先对接。深入推进“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人士优先对接红卡户、黄卡户,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重点对红卡户、黄卡户进行帮扶,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有家庭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蓝卡户进行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对巩固脱贫成效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保障
(一)做好结对联络。由结对帮扶干部负责,已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4次,未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8次。对红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2次,对日常生活有困难的红卡户要明确1名“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主体帮扶责任人;对黄卡户、绿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1次;对蓝卡户由乡镇扶贫办负责,村级扶贫专干配合,做好辖区内的联络监测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等,及时掌握风险。针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户家庭实际情况,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户一策”。
(二)加强监测管理。由县扶贫办牵头建立贫困预警监测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问题线索等,及时发现已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的风险,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重点监测产业、就业、就医、就学、受灾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风险情况。
(三)坚持动态管理。在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月实施监测的基础上,红卡贫困户每半年进行复核一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季度复核一次,通过村级申报、镇核查、县扶贫办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红卡、黄卡、绿卡、蓝卡的类别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动态调整一次。
(四)做好数据共享。由县扶贫办负责建立全县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共享至相关行业部门,以便于政策的精准落实。
附件:1.治河渡镇“回头看”工作组名单
2.村(社区)“回头看”核查时间安排表
3.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4.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5.村(社区)“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问题清单
附件1
治河渡镇“回头看”工作组名单
组 长:谢绍峰
副 组 长:程 猛 陈 霞(常务) 张志勇
周伏强 毛良惠 蔡 炎
许家豪 王锡文
核查成员:冷 娟 张 蓉 毕 蓉 汤治荣
李正刚 肖 兵 蔡 威 郭 研
余碧华 涂 馨 杨素群 李云尤
办公室主任:冷 娟(兼任)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脱贫年度:
1.本户2020年度总收入 元,人均纯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1-1.工资性收入 元;生产经营性收入 元;
1-2.财产性收入 元(资产收益扶贫分红、其他财产性收入);
1-3.转移性收入 元(计划生育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其他转移性收入);
1-4.生产经营性支出 元。
2.平常是否吃的饱(米、面、粮油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①是,②否。
3.一年四季是否都有应季的衣物 ①是,②否。
4.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5”)
4-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在 学校(地区+学校名)
4-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如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原因是 (①处于特殊状态(服刑、参军、失联、死亡、大专及本科以上在校生、外省参保等);②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口、新生儿等正在办理参保手续;③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④其他)。
6.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6-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选填)。
7.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户 ①是, 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是否搬迁入住 ①是;②否。如参与了搬迁,是否享受了后续帮扶政策 ①是;②否,是否拆除旧房屋 ①是,②否;是否复垦 ①是,②否。
8.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 (①C级危房维修加固;②D级危房拆除重建;③否)。(如填“③”直接跳转至“9”;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2”)
8-1.D级危房建新是否拆旧 ①是,②否。
8-2.危房改造是否完成验收 ①是,②否;
8-3.是否达到验收入住标准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5”)
8-4.如未达到入住标准,原因为 (①无厨房;②无厕所;③未通水;④未通电;⑤其他)
8-5.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到位 ①是,②否。
9.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10”)
9-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10.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在校生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1”)(备注:如“4”题填写有在校生,此处为否,不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0-1.享受过哪些“两免一补”外的教育扶贫政策 (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⑤国家助学金;⑥困难幼儿补助;⑦雨露计划;⑧特困生补助)。
11.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健康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备注:此处选择为“②否”,应警告提示,但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1-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健康扶贫政策 (①参保缴费补贴;②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85%;③县域外履行转诊手续后住院报销比例80%;④先诊疗后付费;⑤一站式结算服务; ⑥享受一次上门免费健康体检服务;⑦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就业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2”)
12-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就业扶贫政策 (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②就读技工学校;③获得就业信息服务;④在公益岗位工作过;⑤在扶贫车间工作过;⑥交通补贴)。
12-2.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3”)
12-3.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13.是否残疾人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
13-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享受过哪些残疾人帮扶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⑦残疾人子女补助)。
14.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2”)
14-1.目前是否还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
14-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特困供养(五保) ①是,②否。
14-3.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5”)
14-4.目前是否领取养老金 ①是,②否。
15.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借过扶贫小额信贷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6”)
15-1.贷款了 元,享受了贴息 元。
16.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生态扶贫[包括退耕还林(草)、护林(草)员、生态合作社等] ①是,②否。
17.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资产收益扶贫 ①是,②否。
18.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①是,②否。
19.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过产业扶贫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20”)
19-1.建档立卡以来,参加的产业扶贫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20.建档立卡以来,总体生产生活状况变化 (①明显改善;②有所改善;③没有改善;④变差)。
被访者签名: (其他方式接受调查由复核人员代签,并进行备注说明)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户属性: (①边缘户、②低保户、③分散供养五保户、④重残户、⑤重病户)
1.本户2020年度家庭总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其中:特困供养金 元,其他收入 元。
2.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
2-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3”)
2-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3.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
3-1.是否有慢性病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3”)
3-2.如有慢性病,2019年看病吃药自己花费 元。
3-3.2019年是否住院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4”)
3-4.如有住院,共花费 元,2019年住院治疗自己花费 元。
4.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4-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
5.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6.是否有产业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7”)
6-1.具体参加的产业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6-2.产业项目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①是,②否。
7.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8.是否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结束问卷)
8-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
8-2.享受过哪些残疾人保障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⑥残疾人子女补助)。
被访者签名:
复核人员所在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村(社区)“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问题清单
序号 |
问题类别 |
具体问题及案例 |
所在片区 |
所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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