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9-1642322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10
  • 公开日期:2019-1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征收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10-10 10:07
浏览量:1 | | | |

 

 

 

 

治政办发〔2019〕45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收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镇沿街居住户:

    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巩固文明卫生乡镇的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现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和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人民集镇人民管,管好集镇为人民的原则,征收2018年、2019年度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治河渡集镇街道沿线及港北路沿线个体商户、商业网点、私营企业、居民;民生小区沿线商户及居民;老潘家墟场沿线居民,商户,企业;全镇各企事业单位、营运机动车业主。

二、征收标准

1、根据单位的规模及保洁范围的大小,垃圾排放量,收取垃圾清、运输和处理费(具体标准附后)。

2、居民每户每年80元;

3、饮食业每间门面每年300-3000元;

4、特种经营户每间门面每年300-600元,其它经营户每间门面每年300-500元;

5、养殖户、屠宰户每年80元

6、建筑工地每平方米1.5元,装修或维修每年每平方米3元。

三、征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治河渡镇集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和管理。征收费用主要用于发放集镇保洁员工资、垃圾清运费、环卫设施的添置等等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2019年10月10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收费  通知

送:县建设局办公室

发: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共印30份)

 

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金额表

201811-20191231日)

单  位(1

金  额

单  位(2

金  额

卫生院

6000

潘家完小

2000

供电所

2000

潘家渡电子厂

2000

农商行

4000

奇香阁酱菜厂

2000

中心幼儿园

4000

酥圣泡菜厂

2000

水管站

2000

海露泡菜厂

2000

治河中学

6000

川联泡菜厂

2000

中心小学

4000

华联泡菜厂

2000

 

 

奇峰泡菜厂

2000

 

 

轭头湾泡菜厂

2000

 

 

 

 

 

 

 

 

合计

28000

合计

18000

备注:单位(1)卫生费由镇集镇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取:治河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供电所、农商行、中心幼儿园、水管站;单位(2)卫生费由潘家渡村负责收取:潘家完小、潘家渡电子厂、奇峰泡菜厂、华联泡菜厂、川联泡菜厂、海露泡菜厂、酥圣泡菜厂、奇香阁酱菜厂、轭头湾泡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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